第十章 收費標準_揭陽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自主招生章程 2017-2-21 15:46 第十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三條 學費標準:會計、電子商務專業每生每學年5250元;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每生每學年6410元。住宿費:每生每學年950元。 相關收費如有變動,按省市發改部門核定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