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考試費用及收費辦法(廣東工貿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及報名須知)
十一、考試費用及收費辦法
(一)考試費用: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報考考生必須繳納考試費用,否則不給予考試及錄取,各專業考試費用如下表:
表一:現代學徒制考生報考收費標準
專業 |
科目 |
收費標準 ( 元/生) |
合計(元/生) |
旅游英語、計算機信息管理 |
筆試 |
40 |
80 |
面試 |
40 |
表二:面向中職畢業生報考收費標準
招生專業 |
筆試收費標準 |
技能考試收費標準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80元/生 |
90元/生 |
工程測量技術 |
80元/生 |
130元/生 |
(二)收費辦法(考生在獲得考試資格后,通過銀行匯款方式匯入我院賬號,具體匯款方式詳見自主招生網稍后發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