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錄取_滁州城市職業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十、錄取
(一)錄取原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健康要求: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三)專業要求:助產專業只招女生,其他專業男女不限。
(四)錄取方法:
1 、預錄取
我院將按公布的招生計劃和錄取原則,依據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預錄取,總分相同的考生,高中畢業生按文化素質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中職畢業生按職業技能測試、文化素質考試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較高者優先錄取。于4月18日前在我院網站公布考生成績和預錄取名單,公示時間為一周。考生成績和預錄取名單按照省考試院統一的數據標準于4月24日前上傳省考試院備案。
2 、考生確認
所有被預錄取的考生需在4月27日-28日登陸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被多所院校預錄取的考生只能選擇一所院校確認錄取,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預錄取但未網上確認的考生將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放棄錄取資格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