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錄取工作_安徽冶金科技職業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十一、錄取工作
1.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根據考生報考專業的測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測試總成績相同時,以“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 考核成績高分者優先錄取。
2.各專業招生錄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面向普通高考報名考生錄取不足開班的將轉入學校統考錄取時的專業或其他相近專業學習。面向對口升學考試報名考生招生專業錄取不足開班的將轉入同一大類相近專業學習。
3.錄取期間如出現專業志愿填報生源不足或超額的情況,本著保護考生利益、爭取對已參加入學測試的考生盡最大限度錄取的原則,在總計劃不變的基礎上,學校根據各專業生源情況,合理在對口各專業之間及統招各專業之間進行計劃調劑,再依據學校錄取辦法進行錄取。
4.我院于2017年3月31日-4月6日在招生網站上將預錄取名單考生進行公示,并于2017年4月21日將預錄取名單上報省考試院備案。
5.凡被我院預錄取的考生需在2017年4月27日-28日登陸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被多所院校預錄取的考生只能選擇一所院校確認錄取,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預錄取但未網上確認的考生將視為放棄錄取資格。放棄錄取資格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6.學院從2017年5月5日以后寄發新生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