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錄取_安徽綠海商務職業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九、錄取
(一)普通高考報名考生:所有專業均文理兼招,不分文理,統一錄取。錄取遵循“志愿優先”原則,即根據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按照考生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則根據第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依此類推,進行后續專業志愿錄取。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填報專業服從志愿,則由學校調劑到有空余計劃的專業,若未填報專業服從志愿,則作退檔處理。錄取時,若入學測試成績相同,則按照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對口升學考試報名考生:按專業分別錄取。按照考生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取時,若入學測試成績相同,則按照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三)錄取期間的計劃調整原則: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學院依據辦學資源情況,將生源不足的專業計劃調整到生源充足的專業,根據空缺計劃的多少,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四)各專業招生錄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