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收費項目及標準_宿州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十一、收費項目及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每生需交納:
(1)學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文科類專業:3500元/年;理科類專業:3900元/年。
(2)住宿費:800元/年。
(3)教材費按實際項目價格收取。
(4)聯合辦學的專業的收費,除按我院收費標準繳納外,還須繳納聯辦專業技能培訓費。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每生需交納:
(1)學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文科類專業:3500元/年;理科類專業:3900元/年。
(2)住宿費:800元/年。
(3)教材費按實際項目價格收取。
(4)聯合辦學的專業的收費,除按我院收費標準繳納外,還須繳納聯辦專業技能培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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