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考生確認、招生監督_皖西衛生職業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錄取規則、考生確認、招生監督
十、錄取規則
在安徽省教育廳領導下,學院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首先按學生總成績進行排序,依據公布的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預錄取。
十一、考生確認
學院預錄取工作將于2017年4月15日前完成,考生成績和預錄取名單將于4月16日開始在院校網站上公布一周,4月24日上報省考試院。被預錄取的考生需在4月28-29日登陸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已被預錄取但未在網上確認的考生被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已被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統一高考。
十二、招生監督
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學院招生紀檢監察組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分類考試招生工作自覺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
1、考生本人應講誠信,報名所填報材料必須真實。對在自主招生考試(測試)中被認定為作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我院將上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不僅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還要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的規定嚴肅處理;已被錄取的,取消其學籍。
2、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凡在招生中違規的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安徽省2017年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