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組織保障及時間安排_廣州城建職業學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十章組織保障及時間安排
第三十六條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廳統一領導、市教育局協助下進行。負責制定招生章程,做好報名、報名審核、考試、成績評定及上報和錄取等工作。中學負責報考考生的組織及高考補報名考生的資格審查、網上確認高考報名信息等。
第三十七條精心組織,妥善安排,確保組考工作安全有序
我校按照“省廳牽頭、院校負責、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實施原則,精心組織,妥善安排好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我校根據招收對象、特點和要求,明確工作目標,理清工作思路,落實工作任務,理順工作流程,有條不紊地實施好組考工作。認真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命題、考試安全保密、錄取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按計劃、高質量完成自主招生試點工作。加強考務工作過程管理和監控,嚴格考務實施,嚴肅考風考紀,規范技能考試和面試考核環節,自覺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的監督。
第三十八條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加強宣傳發動,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學校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構建公開透明的自主招生信息公開體系,將招生政策、考生報考資格和報考條件、招生計劃、文化素質考試(或文化基礎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擬錄取名單、錄取信息、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和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予以公開,讓廣大考生和社會及時獲取招生信息,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在市教育局的協助下,充分利用媒體、網絡等做好自主招生的宣傳發動工作,并在我校網站上及時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報考資格、成績發布等,為考生傳遞全面、真實、準確的信息,為我校自主招生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第三十九條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2017年2月25日,截止自主招生報名;
2017年2月27日前,確定并公布符合報名資格考生名單;
2017年2月28日前,考生到學校進行現場確認,發放準考證;
2017年2月28日至3月2日,網測考生登錄廣東教育考試服務網(網址:http://gzzs.eesc.com.cn)預約確認網測考點及測試時間;
2017年3月4日上午,組織文化素質考試和文化基礎考試,3月4日下午,組織考生進行網測、職業適應性測試(自命題)或職業技能考核;
2017年3月24日前,根據文化素質考試或文化基礎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含網測)或職業技能考核的成績計算總分,并將考生各科成績上報省教育考試院。擬錄取名單在學校網站上公示,并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2017年3月29日前,完成自主招生錄取工作,并根據審核通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