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_深圳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四章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第十四條 招生對象
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招生對象為: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其中報考文、理科專業的考生須已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的考試(以下簡稱“學考”)。
自主招生(面向中職畢業生)的招生對象為: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往屆中職畢業生。
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未取得高考報名號的,請在有關文件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高考補報名手續。
第十五條報名條件
報考招生科類為文、理科專業的普高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文科生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理科生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三門學科成績均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
報考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的普高考生:只招美術類考生,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或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達到D級或以上等級,且2017年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成績須在190分以上(含190分)。
報考音樂表演專業的普高考生:限招音樂類考生,物理、化學、生物三門科目或政治、歷史、地理三門科目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均達到D級或以上等級,且2017年廣東省音樂術科統考成績須在170分以上(含170分)。
報考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的中職考生:中職階段所學專業與招生專業直接相關,并取得與招生專業相關的國家職業資格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或省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考(或授權)的中級以上(含中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廣東省教育考試院主考的專業技能課程B級以上(含B級)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