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職業適應性測試、錄取規則與錄取程序_徽商職業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報名條件、職業適應性測試、錄取規則與錄取程序
七、報名條件
1、考生必須參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并取得考生號;
2、考生必須參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
八、職業適應性測試
參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文化素質考試”合格并報考我院的考生,應參加本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具體安排如下:
(一)職業適應性測試方式、內容、時間及地點
1、測試方式:筆試,滿分100分;
2、測試內容:適應高職階段學習的基礎知識和認知;
3、測試時間:2017年4月9日上午9:30—11:00,填報本院且“文化素質考試”達線的考生須在4月8日9:00—16:00憑身份證到本院領取準考證;
4、測試地點:徽商職業學院教學樓。
(二)本院分類考試分數合成與合格線公布
1、本院以“文化素質考試分數+職業適應性測試分數”為報名考生分類考試總分數;
2、報名考生總分數及本院錄取合格線于2017年4月17日前在本院網站公布。
九、錄取規則與錄取程序
1、錄取資格:凡分類考試總分數達到本院合格線的考生,均具有被本院錄取的資格。
2、專業確定原則:凡獲得本院錄取資格的考生,根據專業志愿,按考生分類考試總分數從高到低和考生專業志愿順序依次確定專業,考生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專業服從志愿不服從的,視為放棄被錄取資格。
3、報名考生預錄取名單于4 月18日前在本院網站公布,公示時間為7天。
本院將預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備案。
被本院預錄取的考生須在2017年4月27日—28日登錄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
2016年5月30日前,本院寄發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