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報到與學籍管理_池州學院2017年面向中職畢業生對口招生章程
第五章報到與學籍管理
第十四條報到與入學
1.新生報到:獲我校錄取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憑錄取通知書到我校報到。
2.入學復查: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身體健康情況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標準,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3.學籍管理按現行高等教育學生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在校期間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關政策待遇。
4.學校對品學兼優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實行一系列獎勵和資助政策,采取獎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政策。
第十五條學籍學歷管理及待遇
1.對口招生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執行。
2.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3.中職對口學生的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學費標準相同。
4.對口招生班的畢業生按照我省當年的就業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類畢業生的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