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錄取規則_陜西青年職業學院2017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普通高中學生綜合評價總成績為300分,其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折算后滿分100分;綜合素質評價各科目折算后滿分100分;學院統一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折算后滿分100分。
綜合評價內容及計算辦法如下:
1.高中學業水平含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7項成績。
計算辦法: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換算分值之和÷(85×7)×100
2.綜合素質評價含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合作、運動健康、審美表現6項成績。
計算辦法:成績=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換算分值之和÷(85×6)×100
考生在高中的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是以A、B、C、D四個等級反映的。為便于計算,將其轉換為對應的分數。A計85分, B計70分, C(合格)計60分,D計30分。
3.普通高中學生參加學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考試內容包括語文、職業適應度測試兩部分,總分300分,考試時間長為120分鐘。語文命題依據為普通高中教學大綱必修部分內容,總分150分;職業適應度測試側重考核學生今后從事相關職業的潛能水平,以職業心理測試為主要內容,總分150分。
計算辦法:成績=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卷面總分÷300×100
4.參加綜合評價招生的藝術類專業考生,綜合評價招生成績使用陜西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合格成績,確認報名信息后,可免試入學,不再參加學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
計算辦法:成績=考生專業課合格成績÷各藝術類專業總分×300
5.錄取時按照總成績統一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總成績相同,依次參考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及語文單項成績。
第二十條“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包括沒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評價總成績300分,考試時間長為120分鐘,采取筆試方式進行,內容為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由學院統一組織。
測試試題包括語文和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語文命題依據為“三校生”教學大綱必修部分內容,總分150分;職業技能測試側重考核學生職業技能水平,以相關專業職業試題為主要內容,總分150分。
錄取時按照總成績統一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總成績相同,依次參考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及語文單項成績。
第二十一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準。學院提出特殊身體健康要求的專業,考生必須依據自身健康狀況按照要求填報。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院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院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第二十二條學院綜合評價招生滿足考生專業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