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附則_陜西郵電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
六、附則
(一)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學院將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全面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切實把“十公開”的工作要求落到實處,確保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陽光下運行,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學院的有關招生信息均會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及時公布。
(二)高職院校綜合評價招生納入國家統招計劃,錄取的學生屬統招生,在校學習期間與高考統一錄取學生享受同等待遇,畢業時辦理與高考統一錄取學生同等效力的畢業證書。
(三)學院將嚴格按照錄取規則進行錄取,不收取除正常學雜費之外的任何費用。
(四)新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入學資格。
(五)未盡事宜由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