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校考安排(臺州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五、校考安排
(一)校考科目
校考實行普高生與中職生分類命題、分類評價、分類分專業錄取。普高生重點考核職業適應性,中職生重點考核專業技能,具體考察科目及權重如下表:
對象 |
綜合素質測試 |
高中段學業成績導入 |
總分 |
|
普通高中 高考報名考生 |
職業性向測試100分 |
素質特長評定20分 |
高中“3+2”指定科目學考成績導入100分 |
220分 |
中職 單獨考試報名考生 |
實操 100分 |
素質特長評定20分 |
全省專業統考成績導入100分 |
220分 |
(二)校考綜合素質測試規則
1 、普高生職業性向測試。依據考生高中段所學知識和技能,側重測試考生的職業性向,形式為筆試。考察內容包括職業傾向與潛質、政經視野、人文素養、數理分析、邏輯思維能力及創意與文字表達能力等。不設具體考綱,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2 、中職生實操。實行其他類(汽車專業)和計算機類分類測試,滿分100分。計算機類采用上機操作,考試時間60分鐘,測試內容是編寫小程序,考察考生程序輸入輸出、簡單運算、程序結構與編程規范等技能,給定的考試環境設置為:Windows 7+Office 2010+ Visual Basic 6.0;其他類(汽車專業)是本校現代學徒制實驗班,實操采用現場操作,考試時間60分鐘,考試內容包括發動機配汽機構拆裝、發動機曲柄連桿機構拆裝、盤式制動器拆裝、汽車基本保養等操作項目,考試方式為現場抽取一個項目進行現場實操,由專家現場評分。
3 、素質特長評定。考生可以憑個人歷年來所獲得的各種榮譽和比賽獲獎證書,向學校申報素質特長給分,統一由學校組織的專業評審團集體評議確定,僅限如下可認定的項目,可逐條累加但最高不超過20分:
(1)高中段獲三好學生(優干)榮譽稱號或思想品德方面受各級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市(地)級及以上的20分、縣(市)級10分;
(2)普高生高中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計算機學或中職生在專業技能競賽中獲市(地)級三等獎及以上的20分、縣(市)級二等獎及以上的10分;
(3)高中段在教育行政部門或行業主管單位組織的科技、發明、創新、書法美術和電腦制作等大賽中獲市(地)級三等獎及以上的20分、縣(市)級二等獎及以上的10分;
(4)高中段在全民運動會或教育體委組織的體育比賽項目中,獲省級及以上團體項目前8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6名或地(市)級比賽前3名的個人或獲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稱號或個人通過省藝術特長A級考試或音樂業余考級8級及以上的20分。
(三)高中段學業成績導入規則
1 、普高生高中學考成績導入。根據高中學考成績,實行“3+2”指定科目學考等第折分直接導入,語數英3科和2門專業指定科目權重均為20分。專業指定科目依照考生所報專業分別為:機電類和工程類專業為物理和技術(往屆生取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的平均分);經管類專業為地理和思想政治;生化類專業為化學和生物;藝術類專業為歷史和地理;學考成績直接引用考生已考、并從省系統中可查獲的信息,無法查獲的概以0分計。等第折分規則如下:
學業水平 測試等弟 |
A |
B |
C |
D |
E |
成績折算 |
20 |
15 |
10 |
5 |
0 |
注:對外省借讀、返回浙江省參加高考的考生,其學考成績經省考試院認定的予以采認,未經認定的需考生提供當地省級教育主管部門蓋章的證明,否則我校不予采認。
2 、中職生專業技能統考成績導入。根據中職考生全省統考成績,即技能操作和理論知識兩部分成績得分,按各半權重折算導入,滿分為100分,采取四舍五入取整,沒有統考成績的本條計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