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選拔程序(同濟大學浙江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 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五、選拔程序
1.學校初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評審,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在學校官網上公布。
2.綜合測試
(1)測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7年3月25日-26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地點:同濟大學浙江學院
(2)綜合測試內容
綜合測試主要考核學生的專業素養和專業潛質,具體內容如下:
筆試:素描(考生需自備HB、2B、4B鉛筆;橡皮;卷筆刀和簽字筆)。
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不超過招生計劃數5倍的筆試合格者可以參加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學生的思維能力、想象創造能力和專業素養。
(3)綜合測試成績與入圍條件
綜合測試成績由筆試成績的70%和面試成績的30%組成(筆試、面試成績均以百分制記載)。按綜合測試成績高低,確定不超過招生計劃數3倍的綜合測試合格者可以入圍。
3.入圍考生名單公示和成績查詢
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官網上進行公示,入圍考生可通過我校官網查詢本人成績。
公示結束后,學校將入圍考生名單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