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附則(浙江工業大學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
第二十八條 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寧缺毋濫。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1-88320102。
第二十九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將按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嚴肅處理,具體為:“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① 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② 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③ 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④ 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三十條 其他注意事項考生請及時關注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網上相關信息。
第三十 一 條 學校聯系方式:
浙江工業大學本科招生網:zs.zjut.edu.cn
電子郵箱:zsb@zjut.edu.cn
電話:0571-88320032
傳真:0571-88320501
通訊地址:杭州市下城區潮王路18號浙江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310032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浙江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