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財經大學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一、選拔對象和二、報名條件
為深入實施我省新課改高考方案,優化優秀人才的選拔機制,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關于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發展,積極探索高素質創新人才的選拔和培養模式的精神,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學科專業培養需要,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批準,我校在2017年繼續深化開展“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堅持標準,寧缺勿濫。
一、選拔對象
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有一定特長的高中畢業生。
二、報名條件
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往屆生P等)(含)以上,所有學業水平考試(高中會考)科目均須合格,達到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我校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其中對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等級對應分數取平均分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自選綜合不計分。學業水平考試(高中會考)折算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2分,D及以下不計分。
1.按上述折算計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85分及以上者。
2.按上述折算計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達到70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二等獎(含)以上。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一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決賽中獲高二、高三年級組一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大賽決賽中獲全國三等獎(含)以上。
(4)藝術特長類:高中階段參加2017年清華大學藝術特長生測試活動或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冬令營并取得藝術成績80分(含)以上,或在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展演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限個人項目),或中學階段(含初中)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
(5)體育特長類:高中階段在田徑、足球、籃球、排球、羽毛球、網球、定向越野、健美操、武術、跆拳道項目中: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或在省級教育部門、體育部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個人項目前三名,或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個人項目前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