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南山學院2017年藝術類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煙臺南山學院2017年藝術類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優化生源結構,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東省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煙臺南山學院藝術類招生工作。
第二條 煙臺南山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煙臺南山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