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組織領導(齊魯醫藥學院2017年專升本招生章程)
第三章 組織領導
第九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招生工作。
第十條 招生辦公室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開展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對學校的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九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招生工作。
第十條 招生辦公室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開展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對學校的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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