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原則(天津廣播影視職業學院2017年春季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章程 ... ...)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天津廣播影視職業學院錄取工作遵循依法依規、公平正義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按考生填報的志愿,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績點成績、“技術”考試成績和“綜合能力”考試成績的總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一條 錄取照顧政策按照《天津市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方案》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院校志愿錄取依據《2017年天津市高職院校春季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實施辦法》規定的原則進行。
第十三條 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將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績點成績、“技術”考試成績和“綜合能力”考試成績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四條 美術類錄取規則。在考生普通高考或春季考試招生藝術類美術類專業市級統考合格的基礎上,按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績點成績、“技術”考試成績和“綜合能力”考試成績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市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
第十六條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 天津廣播影視職業學院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報。
第十八條 天津廣播影視職業學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以郵政快遞的方式寄發通知書,錄取結果同時在學院官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