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南京藝術學院2017年本科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報名條件者均可報考: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標準,同時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專業體檢要求;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者。
2、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部分專業身體條件要求:
①音樂表演(聲樂演唱、流行音樂演唱、音樂劇)專業:發聲器官無疾病,聽覺器官無疾病,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專業特別優秀者,條件可適當放寬;
②音樂表演(中國樂器演奏、管弦與打擊樂器演奏、鋼琴與鍵盤樂器演奏、流行音樂演奏)專業:聽覺器官無疾病;
③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口齒清楚、發聲器官無疾病,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專業特別優秀者,條件可適當放寬;
④舞蹈表演專業: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專業特別優秀者,條件可適當放寬;
⑤錄音藝術專業:聽覺器官無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