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鐵路工程職工大學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教育主管部門、社會、學校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jiān)督,保證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guī)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西安鐵路工程職工大學,國標代碼: 51006 ,在陜招生代碼: 8115 。
辦學類型:舉辦普通高等職業(yè)教育的公辦成人高等職業(yè)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安鐵路工程職工大學。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yè)證書。
第四條 學校基本情況
西安鐵路工程職工大學成立于1982年,是經國家教育部注冊備案獨立設置的公辦成人高職院校。
學校坐落于歷史文化名城西安,地處西安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電子工業(yè)園區(qū),周邊科研院所、大中專院校林立,人文及自然環(huán)境優(yōu)越、交通便利。學校辦學條件優(yōu)良,教學設施先進齊全。學校設有建筑材料、土力學、材料力學、專業(yè)制圖室等多個專業(yè)實驗實訓室以及藍田、寶雞等測量實習實訓基地,同時學校還建有網絡信息中心、BIM(建筑信息模型)實訓中心,2015年我校被中國建設教育協會定為BIM應用技能考試考點。2016年被陜西省住建廳評為建筑領域現場專業(yè)人員崗位培訓優(yōu)秀機構。近年來我校畢業(yè)生以中國中鐵、中國鐵建及西安、蘭州、太原、成都、南寧、昆明等鐵路局為主要就業(yè)單位,連續(xù)多年我校就業(yè)率高居同類院校前列。
第五條 辦學地點:西安市太白南路189號,郵編: 710065 。
第五條 辦學地點:西安市太白南路189號,郵編: 710065 。
學校網址: www.xtzd.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學校招生就業(yè)辦公室、教務部、辦公室、黨群工作部等部門組成。學校招生就業(yè)辦公室主要負責學校招生計劃編制、招生宣傳方案策劃實施、招生咨詢報名登記、招生錄取手續(xù)辦理等工作。教務部主要負責分類考試考核的組織實施。辦公室主要負責學校招生委員會各部門協調等工作。黨群工作部主要負責招生過程的監(jiān)督等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yè)辦公室,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決定。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 www.xtzd.cn 。
招生咨詢電話: 029-82057888 18161966330
15353581068 13572285184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guī)模內,根據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yè)生就業(yè)等情況制定分專業(yè)、分類型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由省教育廳下達。
第九條 分類考試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 申請參加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以下簡稱“普高生”)或參加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yè)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報名(以下簡稱“三校生”),且符合資格要求并參加各市、縣(區(qū))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于2017年3月1日8:00至3月6日17:00,根據我校分類考試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省招辦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學申請,填寫報名信息。
第十二條 考生于2016年 3 月7日至14日來我校領取測試科目準考證,并填報專業(yè)志愿(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并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
第十三條 對“普高生”考核的依據為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我校組織的職業(yè)適應性測試;對“三校生”考核的依據為我校組織的文化基礎和職業(yè)技能測試。對于沒有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但確為普通高中的學生,我校將此類考生按“三校生”的考核方法辦理。
第十四條 我校于2017年 3 月15日至22日開展對不同類型入學申請者進行相應考核科目的測試。
一、計分辦法
1、“普高生”分類考試計分辦法及賦分標準
“普高生”分類考試總分為300分:高中學業(yè)水平各科目考試成績由省招辦提供,各科目成績合計折算后滿分為100分;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教育行政部門提供,折算后滿分為100分;職業(yè)適應性測試結果滿分為100分,由學校通過對考生面試賦予相應分值。對高中學業(yè)水平各科目考試成績賦分標準為A為100分,B為85分,C為70分,D為55分。對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賦分標準為優(yōu)為100分、良為85分、及格為70分、不及格為55分。對“普高生”由于沒有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但確為普通高中的學生,我校將此類考生按“三校生”的考核方法辦理。
2、“三校生”分類考試計分辦法及賦分標準
“三校生”分類考試總分為300分:文化基礎考試滿分為200分,由學校通過筆試賦予相應分值。職業(yè)技能測試結果滿分為100分,由學校通過對考生面試賦予相應分值。
二、考核形式及辦法
文化基礎考試、職業(yè)適應性測試和職業(yè)技能測試由學校教務部組織考核,考核結果報招生就業(yè)辦公室。
(一)、文化基礎考試辦法
1、考試條件: “三校生”和沒有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普高生”。
2、考試時間:2017年3月15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內容:考核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筆試成績?yōu)?00分,其比例分別為4:4:2。
4、考核形式及要求:筆試采用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各科考試內容及難易程度均以每門課程基本內容及知識為主。
5、命題及閱卷方式:所有考核科目均采取集體命題及流水集體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6、以上內容詳見綜合評價文化基礎考試部分詳細安排。
(二)、職業(yè)適應性測試考核辦法
職業(yè)適應性測試由學校教務部組織成立測試小組。測試小組由組長和評審委員組成,具體測試過程可根據考生人數多少分組進行測試(詳見測試具體安排)。測試組長由教務部、學生工作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擔任,評審委員由文化課及專業(yè)課老師擔任。測試過程中每個考場特設監(jiān)督員1名,負責全程監(jiān)督測試的全過程,以確保學校整個測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另外每個考場設計時記分員1名,計時并組織考生抽題、登記所抽題號,與考場監(jiān)督員一起匯總評委成績。
1、測試時間:2017年3月15日9:00開始(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測試內容:職業(yè)興趣及愛好、德智體美、道德規(guī)范、職業(yè)技能基礎及心理素質等綜合素養(yǎng)。
3、測試流程:
(1)、測試時設兩個候考室,考生8:30進入候考室。每個候考室設引導員2名,負責考生抽簽,安排測試順序和座位,引導考生測試。
(2)、計時記分員安排考生抽取測試規(guī)定試題,并對試題號進行登記。
(3)、考生回答測試規(guī)定試題、評委提問。
(4)、評委在考生測試結束后,填寫《測試評分表》,由計時記分員收取《測試評分表》,與考場監(jiān)督員一起匯總評委成績。
4、測試成績:測試總成績由評委根據測試評分標準分別給出成績,最終取其平均值即為每個考生的最后測試成績。
(三)、職業(yè)技能測試考核辦法
職業(yè)技能測試考核辦法參照職業(yè)適應性測試考核辦法進行。
第十五條 我校于4月1日前將參加我校測試考生名單及成績庫通過陜西招生考試信息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報送省招生辦。
第十六條 我校于2017年 4 月 6日前,將預錄取考生名單報送省招辦,并在我校網站上進行公示。
第十七條 預錄取考生于2017年 4 月18日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校注冊報到,進行現場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第六章 錄取規(guī)則
第十八條 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辦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guī)定,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yōu)錄取。
第十九條 學校對入學申請者按照專業(yè)志愿依據分類考試總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錄取;在考生所報專業(yè)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yè)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的且與志愿相近專業(yè)或其它專業(yè),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總分相同時,按技能測試或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數學、語文、英語成績優(yōu)先次序錄取。
第二十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考《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等有關規(guī)定為基本原則。對身體健康有特殊要求的專業(yè),考生必須依據自身健康狀況按照要求填報。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guī)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guī)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yè)。
第二十一條 學校執(zhí)行省招生辦普通高校招生中規(guī)定的加分和優(yōu)先錄取政策。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 我校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
高職(專科):文史類、理工類5500元/年;
住宿費(帶暖氣):650元/年。暖氣帶衛(wèi)生間:800元/年。
第八章 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校實行“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資助措施,在注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三條 學校一等獎學金500元/年/生、二等獎學金300元/年/生、三等獎學金200元/年/生;學校實行“獎、助、免、減、緩”等五位一體的學生資困助學體系。設有綠色通道,確保家庭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四條 助學金設有:國家特困助學金3500元/年、一般貧困助學金2500元/年、學校助學金600元/年/和特困補助金等。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經我校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生效。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guī)定為準,西安鐵路工程職工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