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藝術學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適用于云南省考生)(四、各專業考試類型、科目及要求)
四、各專業考試類型、科目及要求
招生專業及方向 |
考試類型 |
考試科目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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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師范類) |
音樂學 統考 |
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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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音樂基礎筆試——聽音記譜 80 分,音樂基礎理論 20 分,考試時間 2 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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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2.聲樂演唱(面試)——自選歌曲 1 首,要求演唱完整,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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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鍵盤及其它樂器演奏(面試)——自選曲目 1 首,要求演奏完整,考試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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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分鐘以內,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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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學(師范類) |
美術學及 藝術設計 類統考 |
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成績共用,考生可根據考試成績選報各相關專業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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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300 分。 1.素描(筆試)——造型準確,光影表現,限用鉛筆,考試時間 3 小時,以滿 分 100 分計入總分。 2.色彩(筆試)——限用水粉、水彩,考試時間 3 小時,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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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設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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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速寫(筆試)——構思新穎,構圖完整,造型準確。任選鉛筆、碳筆、鋼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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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珠筆等工具表現,考試時間 0.5 小時,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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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表演(演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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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1.音樂基礎筆試——其中聽音記譜 70 分,音樂基礎理論 30 分,考試時間 2 小時,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2.專業主科面試——演唱自選歌曲一首,考試時間 4 分鐘以內,以滿分 200 分計入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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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表演(中國樂器 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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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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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業方向含二胡、古箏、琵琶、揚琴、竹笛、民族打擊樂、笙、嗩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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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音樂基礎筆試——其中聽音記譜 70 分,音樂基礎理論 30 分,考試時間 2 小時,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2.專業主科面試——①演奏練習曲;②自選樂曲一首;③視奏。演奏大型樂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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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考生請選擇最有代表性的片段進行演奏,考試時間 8 分鐘以內,以滿分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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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計入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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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表演(鍵盤演奏) |
校考 |
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1.音樂基礎筆試——其中聽音記譜 70 分,音樂基礎理論 30 分,考試時間 2 小時,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2.專業主科面試—— 鋼琴考試要求:①車爾尼 740 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巴赫平均律一首(序曲與 賦格),奏鳴曲快板樂章或樂曲一首;②音階、琶音、和弦(任選一首三個升 降號以上的大調及關系小調,同、反向四個八度);③視奏。 手風琴、巴楊琴考試要求:①練習曲(車爾尼 299 以上或相等程度練習曲一首)、 復調作品(巴赫二部創意曲或相等程度復調作品一首)、樂曲(外國或中國作 品一首);②音階、琶音(C、F、G 大調;a、d、e 和聲小調、C 大三和弦分解 琶音、A 大三和弦分解琶音);③視奏。 考試時間 8 分鐘以內,以滿分 200 分計入總分。 |
音樂表演(管弦打擊 樂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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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
本專業方向含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薩克管、圓號、小號、長號、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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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西洋打擊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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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音樂基礎筆試——其中聽音記譜 70 分,音樂基礎理論 30 分,考試時間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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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2.專業主科面試—— 西洋打擊樂考試要求:①西洋打擊樂專業用小軍鼓與馬林巴各演奏樂曲或練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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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一首(自選);②視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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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樂、弦樂考試要求:①演奏練習曲或樂曲一首(自選);②視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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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專業演奏樂曲的考生請選擇最有代表性的片段進行演奏考試,考試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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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 8 分鐘以內,以滿分 200 分計入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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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表演(現代音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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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本專業方向含演唱、演奏(古典吉他、電吉他、指彈吉他、電貝斯、流行鍵盤、 流行打擊樂、薩克斯)。 1.音樂基礎筆試——其中聽音記譜 70 分,音樂基礎理論 30 分,考試時間 2 小時,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2.專業主科面試—— 演唱考試要求:自選歌曲一首,流行風格,考試時間 4 分鐘以內(考生提交的 伴奏帶必須是可以在 CD 機上能播放的 CD 碟片)。 器樂考試要求:①演奏音階、練習曲各一首、自選樂曲一首,演奏大型樂曲的 考生請選擇最有代表性的片段進行演奏;②視奏;③流行打擊樂演奏架子鼓及 小軍鼓樂曲和練習曲各一首。 考試時間 8 分鐘以內,以滿分 200 分計入總分。 |
音樂表演(合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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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1.音樂基礎筆試——其中聽音記譜 70 分,音樂基礎理論 30 分,考試時間 2 小時,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2.專業主科面試——演唱自選歌曲一首,考試時間 4 分鐘以內,以滿分 140 分計入總分。 3.綜合素質測試(面試)——可進行器樂演奏、舞蹈、朗誦、藝術體操、曲藝、 小品等其中一項即可(考試用品自備),以滿分 60 分計入總分。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校考 |
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1.音樂基礎筆試——其中聽音記譜 50 分,樂理 60 分,基礎和聲 30 分,考試 時間 3 小時,以滿分 140 分計入總分。 2.音樂創作筆試——《歌曲寫作》或《器樂曲寫作》,考試時間 3 小時,以滿 分 120 分計入總分。 3.器樂演奏、視唱、面試——器樂以鍵盤為主,亦可演奏其它樂器。其中器樂 演奏 20 分,視唱 10 分、面試 10 分,以滿分 40 分計入總分。 |
音樂學(民族音樂理 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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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
1.音樂基礎筆試—— 其中聽音記譜 70 分,音樂基礎理論 30 分,考試時間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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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2.論文寫作及音樂藝術常識(筆試)——其中論文寫作 30 分,音樂藝術常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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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分,考試時間為 2 小時,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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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演唱或演奏(面試)——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
音樂學(音樂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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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1.音樂基礎筆試—— 其中聽音記譜 70 分,音樂基礎理論 30 分,考試時間 2 小時,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2.音樂藝術常識(筆試)——考試時間 2 小時,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3.演唱或演奏(面試)——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
舞蹈學(舞蹈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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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1.舞蹈基本素質測試(面試)——以滿分 140 分計入總分。 2.舞蹈自選片段(面試)——考試時間 2 分鐘以內,以滿分 130 分計入總分。 3.舞蹈基礎理論(面試)——口試、舞蹈常識,以滿分 30 分計入總分。 |
舞蹈學(民族舞蹈理 論) |
校考 |
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
1.舞蹈基本素質測試(面試)——以滿分 120 分計入總分。 2.舞蹈自選片段(面試)——考試時間 2 分鐘以內,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3.舞蹈動作模仿(面試)——以滿分 50 分計入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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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筆試——以滿分 30 分計入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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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編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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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1.自創舞蹈片段(面試)——考試時間限 2 分鐘以內,以滿分 90 分計入總分。 2.即興表演(面試)——以滿分 90 分計入總分。 3.命題編舞(面試)——以滿分 120 分計入總分。 |
舞蹈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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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1.目測、舞蹈自選片段(面試)——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2.舞蹈素質測試、舞蹈技術技巧測試(面試)——以滿分 120 分計入總分。 3.舞蹈模仿、舞蹈即興表演(面試)——以滿分 80 分計入總分。 |
表演(戲劇影視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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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1.集體小品(面試)——根據現場抽題進行集體小品表演,以滿分 80 分計入 總分。 2.命題小品(面試)——根據現場抽題進行命題小品表演,以滿分 80 分計入 總分。 3.自備朗誦(面試)——文體不限,以滿分 120 分計入總分。 4.特長展示(面試)——可進行歌唱、舞蹈、曲藝、器樂演奏等,考試用具自 備,以滿分 20 分計入總分。 |
表演(模特與服裝造 型) |
校考 |
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
1.基本素質測試(面試)——以滿分 150 分計入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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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泳裝、整體形象目測(身高及身體比例測量); (2)自選舞蹈表演(要求穿形體服)。 2.專業素質測試(面試)——以滿分 150 分計入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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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體及舞蹈動作模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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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模特 T 臺表演模仿(要求穿高跟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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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學 |
校考 |
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1.筆試——考試時間 3 小時,以滿分 150 分計入總分。 (1)社會現象評論:根據規定材料寫作; (2)小小說寫作:根據規定材料寫作。 2.面試——以滿分 150 分計入總分。 (1)命題編講故事; (2)命題集體小品表演。 |
戲劇影視文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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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1.筆試——考試時間 3 小時,以滿分 200 分計入總分。 (1)故事創作:根據題目要求寫作; (2)作品片段分析:根據所選片段(文字),按要求進行分析。 2.綜合素質測試(面試)——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1)即興故事編講; (2)綜合素質測試。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校考 |
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1.自備朗誦(面試)——自選散文、小說片段、詩歌或寓言一篇進行朗誦,以 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2.命題新聞播報(面試)——根據現場抽題進行命題播報,以滿分 80 分計入 總分。 3.話題討論(面試)——根據現場抽題分組進行討論,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4.特長展示(面試)——可進行小品、歌唱、舞蹈、藝術體操、曲藝、器樂演 奏等(朗誦除外),考試用具自備,以滿分 20 分計入總分。 |
戲劇影視導演 |
校考 |
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1.命題導演小品(面試)——根據現場抽題進行小品表演,以滿分 100 分計入 總分。 2.命題講述故事(面試)——根據現場抽題講述故事,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3.故事創作(筆試)——根據規定材料寫作,考試時間 1.5 小時,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
戲劇影視美術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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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1.素描(筆試)——考試時間 3 小時,以滿分 150 分計入總分。 2.色彩(筆試)——考試時間 3 小時,以滿分 150 分計入總分。 |
廣播電視編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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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1.編導綜合素質測試(筆試)——包含影視作品讀解分析及編導創意能力測試, 考試時間 2.5 小時 ,以滿分 200 分計入總分。 2.面試——考試時間 3 分鐘內,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1)自我介紹:簡要介紹個人特點以及與專業相關能力和特長,其間不得透 露考生姓名考號等相關信息; (2)命題口述:簡要說明概括抽簽問題內容,并根據抽簽命題內容以及對考 委提問的思考與分析進行口頭表述。 |
影視攝影與制作 |
校考 |
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1.色彩(筆試)——根據視覺元素文字提示進行色彩繪畫創作,強調造型、構 成、透視與色彩表現能力,考試時間 3 小時,以滿分 120 分計入總分。 2.美術作品分析(筆試)——寫實性彩色、黑白美術作品分析 ,考試時間 2 小時,以滿分 80 分計入總分。 3.面試——考試時間 5 分鐘內,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1)測量身高及檢測辨色力; (2)自我介紹; (3)藝術作品展示(美術、圖片攝影作品); (4)回答問題(以美術基礎知識為主,根據抽簽內容進行表述)。 |
美術學(史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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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專業<含方向>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成績共用,考生可根據考試成績選 報各相關專業志愿,總分 300 分。 1.素描(筆試)——要求構圖合理,造型準確,有一定的繪畫表現力,限用鉛 筆,考試時間 3 小時,以滿分 150 分計入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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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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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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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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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媒體藝術(實驗 影像) |
2.色彩(筆試)——要求構圖合理,色調協調,造型準確,具有一定的色彩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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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能力,限用水粉、水彩表現,考試時間 3 小時,以滿分 150 分計入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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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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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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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1.書法(筆試)——要求考生掌握相關的書法基礎技能和知識,基本懂得“字 法、筆法、章法”應用,了解經典法帖的臨習經驗和理念,考試時間 1.5 小時, 以滿分 150 分計入總分。 2.書法創作(筆試)——命題詩詞創作,要求行筆規范,書體傳承有源,作品 體現藝術品味,書體不限,考試時間 1.5 小時,以滿分 150 分計入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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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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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專業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成績共用,考生可根據考試成績選報各相關 專業志愿,總分 300 分。 1.素描(筆試)——按照給定人物照片(帶手部的半身像),用線描及光影兩 種形式表現,限用鉛筆,考試時間 3 小時,以滿分 150 分計入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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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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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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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與服飾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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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色彩(筆試)——按照指定的靜物(給出名稱和數量),用寫實手法進行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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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媒體藝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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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表現,限用水彩或水粉,考試時間 3 小時,以滿分 150 分計入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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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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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禮儀與公關藝 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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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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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體風度評測(面試)——以滿分 150 分計入總分。 2.個人才藝展示(面試)——考試用具自備,以滿分 50 分計入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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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綜合素質測試(面試)——自我介紹、回答問題等,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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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表演(技能與應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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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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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聽音記譜(筆試)——內容為音高、音程、和弦、節奏、調試、旋律等,以 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2.專業主科(面試)——歌曲演唱或鋼琴演奏,自選曲目一首,要求演唱(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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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美聲唱法)或演奏完整,以滿分 200 分計入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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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技術 與應用) |
校考 |
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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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創意素描(筆試)——限用鉛筆、炭筆表現,考試時間 3 小時,以滿分 150 分計入總分。 2.色彩設計(筆試)——限用水粉或水彩表現,考試時間 3 小時,以滿分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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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計入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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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職業 教育) |
校考 |
限招三校生,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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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礎素描(筆試)——限用鉛筆、炭筆表現,考試時間 3 小時,以滿分 150 分計入總分。 2.色彩設計(筆試)——限用水粉或水彩表現,考試時間 3 小時,以滿分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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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計入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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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教育(職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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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招三校生,實行一次性專業考試,總分 300 分。 1.專業主修──考試時間 5 分鐘以內,以滿分 200 分計入總分,在以下內容中 任選一種: (1)舞蹈自選片段; (2)歌曲演唱或器樂演奏; (3)自選散文、小說片段或詩歌一篇進行朗誦。 2.基本素質測試──自備 200 字以內自我介紹,以滿分 100 分計入總分。 |
注:1.音樂學(民族音樂理論)、音樂學(音樂治療)及音樂表演所有專業方向“音樂基礎 筆試”科目進行一次性考試,成績通用。
2.音樂學(民族音樂理論)、音樂學(音樂治療)兩個專業的“演唱或演奏(面試)”科 目進行一次性考試,成績通用。
3.戲劇學專業新生入學后統一參加專業分班考核,雙向選擇專業方向(含戲劇教育、戲劇史論與批評)。
4.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一年級統一進行專業基礎課學習,進入二年級方可自主選擇專業方 向(含劇情片、紀錄片、日常電視節目、電視新聞)深入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