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刑事警察學院2016年本科生招生章程(六、招生錄取規則說明)
六、招生錄取規則說明
1.除禁毒學、警犬技術專業及偵查學專業(俄語語種)外,其他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當地一批本科線。禁毒學、警犬技術專業和偵查學專業(俄語語種)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當地二批本科線。
2.在體檢、面試、體能測試、政審合格的基礎上,按120%比例調檔,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及其他條件
(1)除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外,還應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公政治[2000]137號)的要求,符合下列條件: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體勻稱;雙眼裸視力均不低于4.8(含文、理科),無色盲、色弱;兩耳無重聽;無口吃;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等),嗅覺不遲鈍,無雞胸,無腋臭,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無重度平跖足(平腳),無紋身、少白頭、駝背,無各種殘疾,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并符合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對于肝功檢查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執行。
(2)招生對象限招參加2016年全國高考的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4年9月1日后出生,含1994年9月1日),未婚。
(3)政治條件中除按照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有關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外,還必須按照公安部2006年《公安院校招生政審工作暫行規定》進行政治審查。
(4)體能條件要求
凡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體能測試,成績合格(合格標準所稱以上、以內,均含標準本數)。具體見下表:
體能測試項目及合格標準
性 別 | 測試項目 | 合格標準 |
男 子 | 50米 | 7″1 以內 |
1000米 | 4′05″以內 | |
俯臥撐 | 10秒內完成6次以上 | |
立定跳遠 | 2. 2 米以上 | |
女 子 | 50米 | 8″6以內 |
800米 | 4′00″以內 | |
仰臥起坐 | 10秒內完成5次以上 | |
立定跳遠 | 1. 5 米以上 |
4. 院校志愿及錄取
(1)錄取時堅持從高分至低分錄取原則、兼顧考生第一志愿優先權的原則。當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時,原則上只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沒有錄滿的情況下,從高分至低分錄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2)錄取時嚴格執行已公布的招生來源計劃,如個別省份生源不足,完不成計劃,經公安部審批,我院招生辦公室與有關省份公安機關和招考委協調同意后,可將剩余計劃調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調整計劃的錄取仍按照各省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結果報教育部備案。
5. 對于照顧錄取考生的處理
我院承認各省招考委關于加分投檔以及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等照顧錄取規定。
6.對于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我院按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專業方向由我院招生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及綜合(或單科,單科文科為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為物理、化學、生物、生命科學、技術)的順序,高分優先錄取。
7. 江蘇進檔考生錄取采取“先分數后等級”的方法, 學業水平測試中的選測科目等級為BB(含BB)以上。
8. 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電話:024-86982243(兼傳真)
招生辦公室電子信箱:npuczs @163.com
通訊地址: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塔灣街83號
學校官網:http://www.npuc.edu.cn
學校招生就業網:http://zsjy.npuc.edu.cn
紀檢監察電話:024-86982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