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全日制專科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全日制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障學院2016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規范招生管理,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關招生文件精神,結合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條 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和“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名稱: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940),辦學層次:高職(專科),辦學性質:國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上級主管部門:江西省交通運輸廳,校址:國家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昌北),郵編:330013。
第四條 學院歷史:學院創建于1956年,前身為南昌公路工程學校,1958年升格為江西交通學院(本科),1973年更名為江西省交通學校,2002年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升格為專科層次的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五條 學院現況:設有路橋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車工程系、機電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基礎課部、思政部和成人教育部等9個教學系部,共開設道路橋梁工程技術、物流管理、數控技術等43個專業。學院是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立項建設院校;被交通運輸部認定為全國交通職業教育示范院校;被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為“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骨干高職院校立項建設單位。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六條 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以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的招生工作管理委員會,招生管委會對招生錄取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并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的招生日常工作,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學院建立了分層負責、紀委全程監督、招生就業處具體實施的招生錄取工作運行機制。
第四章 招生錄取規則
第七條 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計劃通過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考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及學院網站、學院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錄取批次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考試院)公布的2016年招生計劃。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招生辦(考試院)有關文件的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學院單獨招生考試由兩大部分組成,一是文化考試,二是技能測試。錄取過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錄取原則是根據考生成績劃定文化成績最低控制線,按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技能測試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等條件下,依據考生特長及獲得的技能證書和大賽獲獎等級情況從高到低優先錄取。
學院普通高考錄取,按照上線報考我校考生的志愿、和各地錄取規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錄取資格。學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辦)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學院普通高考錄取其他說明:《輪機工程技術》專業不招女生;報考《輪機工程技術》專業,如選擇海員、海乘方向,身體要求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口齒清晰、肝功能正常,無色盲、無色弱;海員方向,男性身高1.6米以上,海乘方向,男性身高1.7米以上;報考《報關與國際貨運》專業,如選擇海乘方向,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入校報到時面試,合格后就讀相關專業,報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要求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五官端正。其他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錄取考生無分數級差;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區、市)招考院的規定執行;招收外語語種:英語。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錄取結果的公布:各地教育廳網站查詢;學院網站查詢;寄發錄取通知書等形式。
學院五年制高職(專科)錄取原則,按江西省中考錄取規定執行。
第五章 其它
第九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條 收費標準:執行江西省政府有關文件規定標準。資助與獎勵政策:學院根據國家規定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家庭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為特困生提供儉學資助。
第十一條 學歷證書。在校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的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我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個人或機構,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三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五條 學院聯系方式:院辦0791-83808820,招辦0791-83806062、傳真0791-83809767,學院網址:http://www.jxjtxy.com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