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資助學生政策_廣州華立科技職業學院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十一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四十一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本校相關規定執行。
1.學校設有新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華立職院獎學金、創新創業獎學金;
2.學校設立新生專項資助,為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提供資助;
3.學校設立董事長津貼,用于資助品學兼優且家庭困難學生;
4.學校對就讀云浮校區的學生進行學費資助:云浮校區與廣州校區各專業的學費差額部分由學校資助;
5.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實行動態管理,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