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仁學院2021年專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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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和《銅仁學院章程》,落實“依法治招”的要求,推進“陽光招生工程”,規范學校專升本招生行為,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銅仁學院
辦學性質:公辦
學校代碼:4152010665
辦學層次:本科教育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條學校地址:貴州省銅仁市碧江區川硐教育園區
網址:http://www. gztrc.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gztrc.edu.cn/s.php/zsc/
第四條聯系方式
郵政編碼:554300
招生就業指導處聯系電話:0856-5232273
電子郵箱:trxyzjc@163.com
微信公眾號:銅仁學院微校園(trxywxy)
紀委、監察室電話:0856-5221721
第五條銅仁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的一所本科層次的綜合性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對象為普通專科學校應屆畢業生以及具有我省高職(專科)學歷的退役士兵。
第六條學校成立有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工作政策和領導學校的招生與錄取工作;下設招生與錄取工作辦公室,負責招生與錄取的日常工作。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全過程監督。
第七條根據貴州省教育廳文件要求,我校在省內積極開展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簡稱“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當年公布的“專升本”招生專業。報名“專升本”考試的學生須參加全省統一文化考試和我校組織的(上全省統一劃線后的考生)各對應專業的專業考試。文化成績上線的考生持二代身份證、高職(專科)畢業證(或畢業院校證明)、準考證在我校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審查。相關考試和資格審查時間請關注我校招生網站http://www.gztrc.edu.cn/s.php/zsc/。
第八條招生計劃與專業:按2021年貴州省教育廳下達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計劃和專業及專業考試的相關要求可登錄我校招生網站http://www.gztrc.edu.cn/s.php/zsc/查詢。
第九條考生身體健康要求:考生在報考本校時應根據自身健康狀況并按照國家教育部、中國殘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要求,慎重填報專業志愿。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十條錄取原則:以專升本考試文化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專業考試成績劃線原則為:分專業不分科類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2 倍的比例劃定專業考試合格分數線;并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的綜合素質,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確定專業對口之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服從調劑的考生,在專業對口的情況下,若所報專業已經錄滿,將調劑到其他對口專業;若不服從調劑或專業不對口,將進行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為確保生源結構和質量,經省教育廳和招生考試院同意,學校可根據生源情況和各專業錄取實際,對各招生專業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二條2021年我校專升本部分專業將與銅仁職業技術學院、銅仁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進行聯合培養,其中會計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護理學共計三個專業與銅仁職業技術學院聯合辦學,新生在銅仁職業技術學院入學就讀;學前教育(師范)、思想政治教育(師范)、美術學(師范)三個專業與銅仁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聯合辦學,新生在銅仁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入學就讀。以上兩所專科學校在銅仁學院的指導下、按照銅仁學院的本科人才培養要求聯合開展培養工作。聯合培養學生按規定達到畢業要求后頒發銅仁學院畢業證書,參照第十五條執行。
第十三條根據國家及貴州省的有關文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新生入學三個月后取得學籍,在此期間,學校將對其進行資格審查,對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違規入學者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其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收費標準:學校嚴格依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十五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學校發給國家承認學歷且由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銅仁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十六條按照學生畢業當年的國家就業政策,學校為畢業生提供有效的就業指導服務,切實為畢業生做好就業推薦和就業派譴工作。
第十七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專業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并開展有特困生勤、貸、減、免、補和就業困難畢業生等資助、補貼工作。
第十八條本章程由銅仁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