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警察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五、面試與體能測試)
五、面試與體能測試
(一)參加對象
報考我校公安類專業的線上考生。符合條件的考生按照規定時間、地點自行前來面試。
(二)時間和地點
1.面試時間:2016年6月28日—30日,面試同時進行體能測試。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面試體能測試者,作放棄志愿處理。每天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面試地點:廣西警察學院長湖校區(南寧市長湖路6號)。
考生面試、體能測試時間安排表
時 間 |
面 試 對 象 |
6月28日 |
南寧、崇左、欽州、梧州的考生 |
6月29日 |
柳州、玉林、百色、防城港、北海的考生 |
6月30日 |
桂林、河池、貴港、賀州、來賓的考生 |
(三)面試體測所需材料
參加面試的考生需攜帶:1.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張;3.運動鞋、運動服;4.黑色鋼筆或簽字筆(用于填寫面試表)。
(四)程序和要求
面試體能測試順序:報名領《面試體能測試表》—填表—身份審驗(候檢處)—面試—體能測試。每位考生只能面試一次,不得重復面試。每位考生應在當天連續完成所有面試和測試項目,每項面試和測試結束后,如有不合格項目的,面試、測試人員應當場告知考生,經考生確認后簽字。考生對面試、體能測試有異議,應當日向現場投訴組提出申訴,次日申訴無效。
面試體測工作全部結束后,合格考生名單將在我校網站公布。
(五)注意事項
1.面試不做肝功能檢查,無需空腹;因所需時間長,可攜帶水與點心。
2.面試、體測現場不準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服從工作人員安排,不得隨意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