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交通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21〕3 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山東交通學院,是省屬公辦普通高等本科學校,學校代碼為11510。地址:濟南市長清大學科技園海棠路5001號。
第三條 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
第四條 學校紀檢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第七條 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1.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專科畢業生。
2.具有山東省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二)報考條件
考生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遵守我國法律法規。
2.身體健康。
3.專科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專科學習期間受到記過或留校察看紀律處分,但報考前已解除處分的。
4.2021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5. 應屆專科畢業生通過畢業高校的綜合素質測評獲得學校推薦資格的,或通過報考山東交通學院專業綜合能力測試獲得考生自薦資格的;應屆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經省級以上扶貧機構認定的);應往屆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專科在校生或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后退役人員)。
第八條 學校專升本招生計劃以山東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九條 錄取原則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21]3號),高校推薦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考生4門公共基礎課總成績、所報志愿和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平行志愿規則投檔,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自薦考生、建檔立卡考生、免試生和退役士兵考生錄取辦法按照山東省教育廳及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專升本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屆時考生也可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十一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參照教育部等三部委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二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四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三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條 專升本學生的修業年限一般為2至4年。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的內容填寫“在本校專科起點××專業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位。
第十六條 專升本錄取新生,入學后不能轉專業。
第十七條 學校不以任何名義舉辦專升本輔導班,不編印專升本考試相關資料。
第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九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sdjtu.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zsw.sdjtu.edu.cn;
電子郵箱:zhaosheng7112@163.com;
電話:0531-80687112;
傳真:0531-80687112;
通訊地址:濟南市長清大學科技園海棠路5001號山東交通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250357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山東交通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