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2021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
2021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1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教招發〔2021〕27號)等有關政策及規定,結合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2021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5036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辦學地址:重慶·沙坪壩·重慶大學城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郵編:401331)
第九條 主管單位: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十條 學校概況: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是由重慶市政府舉辦、重慶市教委主管、市教委與市經信委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校始建于1965年,位于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占地1371畝,固定資產10.6億元,校舍62.45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2.48億元,全日制在校生24415人,館藏圖書156.3萬冊。
學校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教育部“首批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工作試點單位”“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全國重點建設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首批職業院校校長培訓培育基地”;人社部、財政部“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國管局、發改委、財政部“國家級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國家級能效領跑者單位”;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理事單位、中國高等教育學會職業技術教育分會副理事長單位和重慶市高等教育學會副會長單位。
學校在近三屆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中,榮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2項、二等獎3項。學校獲教育部“2015年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就業50強高校”)、“2017年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創新創業50強高校”)、2019年全國職業院校“學生管理50強”。學校連續四年蟬聯全國高職院校“服務貢獻50強”,連續兩年獲全國高職院校“教學資源50強”。
第三章 招生對象、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招生對象:已參加重慶市2021年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報名,取得報名資格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含具有同等學力者)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第十二條招生計劃:各批次、各類別的招生專業及計劃以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和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公布的為準,考生可在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招生網(https://oacd.cqcet.edu.cn/zhaosheng.htm)或《2021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計劃及填報志愿指南》查閱。
第十三條收費標準:各專業學費、住宿費等各項收費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在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招生網(https://oacd.cqcet.edu.cn/zhaosheng.htm)和《新生入學須知》上進行公布。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四章 報名、考試、填報志愿及錄取
第十四條 報名辦法: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按照重慶市教育考試院2021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相關安排執行。
第十五條 考試安排:考生需按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相關安排參加相應考試。報考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應取得2021年重慶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統考成績。免試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1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教招發〔2020〕27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成績公布:考生可通過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www.cqksy.cn)、重慶招考信息網(www.cqzk.com.cn)查詢考試成績和各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具體時間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確定并公布)。
第十七條 填報志愿:志愿填報采用網上填報方式,安排在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后進行(具體時間、填報方式等相關事項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確定并公布)。如遇錄取時計劃未滿額,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參加重慶市2021年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條 錄取原則: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嚴格遵循我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照顧政策和“一檔多投”的投檔、錄取規則。具體政策及模式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1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教招發〔2020〕27號)公布的執行。除我市統一要求外,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在錄取過程中還將按照以下原則實施錄取:
1.男女男生比例: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語語種要求: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各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3.錄取體檢標準: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4.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有: 計算機網絡技術(中外合作辦學),核定編號:(PDE50CA3A20181008N),專業代碼610202H。上述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只招收填報了相應專業志愿的考生。
5.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部分專業實行專業類招生,專業類招收的學生入學一年后按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相關規定執行專業分流。
第十九條 錄取查詢:考生可登錄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網站(www.cqksy.cn)或重慶招考信息網(www.cqzk.com.cn)查詢錄取信息。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錄取結束后在招生網(https://oacd.cqcet.edu.cn/zhaosheng.htm )上公布各批次、各類別、各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
第五章 入學、資助政策與學歷證書
第二十條 考生待遇:考生被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2021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后,不再繼續參加重慶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來校就讀期間與全國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專本貫通分段培養項目”在校期間不得轉學、轉專業,轉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對應本科院校的對應本科專業)。
第二十一條入學安排:考生被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錄取后,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統一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需按錄取通知書的相關要求到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報到入學,未經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同意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入學三個月內,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將對新生進行資格復審,對復查不合格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第二十二條資助政策: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設有完善的獎助貸資助體系,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可向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申請辦理。主要有:學校國家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及其它臨時性資助。
第二十三條學歷證書:學歷證書: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重要聲明: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相關工作,請直接與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招生處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概不負責。
第二十五條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023-65928125/8126/8127/8128
1.監督申訴:
監督部門: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紀檢監察室
監督電話:023-65928060
2.招生咨詢:
學校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東路76號(郵編:401331)
招生部門: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招生電話:023-65928125/8126/8127/8128
學校網址:http://www.cqcet.edu.cn/
招生網址:https://oacd.cqcet.edu.cn/zhaosheng.htm
電子郵件:800034150@b.qq.com
第二十六條本招生章程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