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新疆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家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為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正常有序進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院校名稱:新疆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院校性質:新疆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寶鋼集團八鋼公司負責行政管理,并經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具有高等專科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院校地址及聯絡電話
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經濟開發區(頭屯河區)頭屯河公路555號
郵編:830022
電話:0991-3892339、3892290
網址:http://www.xjgt.edu.cn
第五條 本章程適用于新疆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的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本學院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新疆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員會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規模、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員會由院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招生就業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學制
序號 | 專業名稱 | 學制 |
1 | 黑色冶金技術 | 三年 |
2 | 材料工程技術 | 三年 |
3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三年 |
4 | 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 | 三年 |
5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三年 |
6 | 工業過程自動化技術 | 三年 |
第四章 招生條件
第七條 參加2016年全國高考并經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認定的具有錄取資格的考生,并按照教育部《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要求執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院在各省(區)市的錄取工作將在國家教育部領導下,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本年度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九條 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條 專業調整以《新疆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為準。
第十一條 退檔原則:按照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語種要求:報考學院各專業的考生,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十四條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條 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實施第三方監督
第十六條 學院成立了院長牽頭的招生委員會,成員包括紀檢監察及各相關部門。為了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還增加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學院還在各類考試和錄取過程中聘請了企業和社會人員,共同對學院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
新生報到后,學校根據《新疆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組織學生進行體檢復查及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七章 畢業待遇
第十七條 學生在校期間經考核合格畢業時可獲得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八條 經技能鑒定,發給信息產業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認定的高級、中級職業資格證書。
第十九條 畢業發國家統一就業報到證,實行雙向選擇就業。
第八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條 學院嚴格執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
第九章 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二十一條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學院獎學金、企業獎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貨款、三好學生獎、優秀學生干部獎、優秀畢業生獎。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有效。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相沖突時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新疆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制定,由新疆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