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錄取規則_順德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春季招生簡章(春季招生不設置限選科類)
三、錄取規則
順德職業技術學院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相應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在達到省招生委員會規定的有關錄取要求,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依學考成績招生”、“3+證書考試招生”、高職自主招生(中職生)等招生錄取原則,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條件下,依據考生志愿和本校制定的有關錄取規則進行分類擇優錄取。
本校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具體培養模式和收費標準詳見本校招生網站。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一節“依學考成績招生”錄取規則
本校“依學考成績招生”僅錄取普通類考生。普通類根據考生投檔學考成績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按考生投檔(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投檔(合成)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節“3+證書考試招生”錄取規則
本校“3+證書考試招生”根據考生統一文化科目考試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中職階段就讀專業相關性較高的考生。
第三節高職自主招生(中職生)錄取規則
本校自主招生招收中職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報考本校的考生可填報順德職業技術學院1個專業志愿。招生專業及相關要求、考核方式、招生計劃數等詳見本校招生網站。
通過“自主招生”錄取的高職院校學生,不得轉學。
考核方式及考試時間 學校實行分類考試、綜合評價、擇優錄取。中職畢業生實行“文化基礎(含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的考核方式,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考核的權重比例為4:3:3。中職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500分,其中綜合文化知識考試滿分值為200分,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滿分值為150分,職業技能考核滿分值為150分。面向中職畢業生招生專業對應中職專業及證書要求詳見本校招生網站。
本校面向中職畢業生招生自行組織文化基礎考試及職業技能考核。中職考生文化基礎考試的考試內容涵蓋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基本知識、職業道德基本要求、人際交往基本常識、漢語言寫作基本能力、專業綜合理論等技能型人才必備的實用性知識要求。職業技能考核采用面試或實操方式。考生報考前,本校在招生網站公布文化基礎考試、職業技能考核具體實施辦法。
本校入圍職業技能考核的人數,分別按專業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確定,并在考生報考前在招生網站公布入圍比例。本校在規定時間內確定入圍職業技能考核的中職畢業生考生名單,并在網上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組織職業技能考核。
本校根據報考考生的專業志愿及成績情況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中職考生的文化基礎考核總成績不得低于文化基礎測試滿分值的40%;職業技能考核總成績不得低于職業技能測試滿分值的40%。
本校根據招生計劃,依據考生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總分合成方式為“文化基礎成績+職業技能考核成績”。考生合成總分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無普通高考體檢結果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
第五節職業技能大賽獲獎考生免試錄取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函〔2013〕3號)等文件精神,在省級(含)以上行政部門主辦的職業技能大賽獲相關賽項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學生,經本校核實資格、公示無異議后,符合相關要求的,可免試錄取。本校所有專業招收免試中職生,請符合要求的中職生在規定時間內在報名系統完成報名,并將免試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書掃描件于報名截止前發送至郵箱sdptzsb@sdpt.edu.cn,逾期不予受理,詳細流程及免試申請表下載見順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
第六節考生成績公示及錄取備案
考生文化素質基礎及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報本校招生委員會審核后,在本校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信息保留至當年年底。
考生考核成績公示無異議后,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確認為正式錄取。學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并在學校網站上公示。根據廣東省高職自主招生有關工作規定,考生錄取后不得放棄錄取資格。錄取考生可報考普通高考參加本科層次院校錄取,但不得參加普通高考專科層次院校的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