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綜合測試_杭州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提前招生章程
第五章 綜合測試
第八條考試(測試)時間
2021年4月17日
第九條考試(測試)方式與評分
由學校自主命題和組織綜合素質測試,具體測試方案另行公布。
1.測試內容:考核學生的能力素質和專業學習的適應性。
2.測試形式:面試、上機測試等。
序號 | 專業名稱 | 測試形式及分值 |
01 | 服裝設計與工藝 (中意合作) | 面試(100分)+機測(100分) |
02 | 電梯工程技術 | 面試(100分)+機測(100分) |
03 | 物業管理 | 面試(100分)+機測(100分) |
04 | 汽車營銷與服務 | 面試(100分)+機測(100分) |
05 | 精細化工技術 | 面試(100分)+機測(100分) |
06 | 生物制藥技術 | 面試(100分)+機測(100分) |
07 | 食品營養與檢測 | 面試(100分)+機測(100分) |
08 | 環境工程技術 | 面試(100分)+機測(100分) |
09 | 服裝設計與工藝 (時裝零售與管理) | 面試(100分)+機測(100分) |
10 | 應用電子技術(物聯網) | 面試(100分)+機測(100分) |
11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面試(100分)+機測(100分) |
3.考(測)試評分
招收各專業,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滿分200分,綜合素質測試滿分200分。
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科目成績具體換算表如下:
學考等第 | A | B | C | D(P) | E |
換算分值 | 200 | 180 | 120 | 80 | 0 |
第十條 綜合素質測試方式名單確定
招收各專業,根據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所需專業科目成績換算分值按招生計劃的300%比例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名單。若經資格審核、現場確認及繳費后,報考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的300%比例,則全部進入綜合素質測試。學業水平測試換算成績同分情況下,全部進入綜合素質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