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日程安排_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學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九章 日程安排
第十六條 工作進程安排
1. 2021年3月10日—4月5日,有意愿報考的學生登錄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學網站“高職提前招生”系統報名。
2. 2021年3月15日前,公布各專業綜合測評大綱。
3. 2021年4月7日17時前,考生通過網上方式繳納報名考試費。
4. 2021年4月8日16:00前在學校高職提前招生網公布入圍考生名單(若延遲詳見公告)。
5. 2021年4月23日,考生到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學參加現場信息確認。
6. 2021年4月24日,通過現場確認的考生參加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學組織的綜合測評。
7. 2021年4月27日前,公示素質特長計分考生賦分項目及名單,公布各專業綜合測評成績。
8. 2021年4月29日前,公布“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考生名單(學校高職提前招生網)。
9. 錄取工作進程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