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學院2021年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確保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開展,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按照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陜西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陜試普招〔2021〕2號)要求,結合學校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校紀檢部門的全程監督,保障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的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西安航空學院
國標代碼:11736;在陜招生代碼:8053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安航空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綜合評價招生屬于學校高職(專科)辦學層次,發放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現有灃惠、閻良兩個校區,占地1158畝。設有飛行器學院(民航學院)、機械工程學院、電子工程學院、材料工程學院、能源與建筑學院、車輛工程學院、計算機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外國語學院、人文學院、理學院、創新創業學院、士官學院、繼續教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科研部)和體育部等17個教學院(部)。開設飛行技術、飛行器制造工程、飛行器動力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機器人工程、飛機機電設備維修等53個本、專科專業,覆蓋航空航天、機械、材料、電氣、交通運輸、工商管理等16個專業大類,涉及工學、管理學等學科門類。現擁有國家級一流專業1個,省級一流專業2個,省級本科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1個,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3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3個,省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1個、省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4個;國家級、省級試點專業建設項目8個,省級重點專業8個;升本以來,獲批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省級一流本科課程、精品在線開放課程等19門。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2800余人。
第五條辦學地點:
灃惠校區:西安市西二環259號 郵編:710077
閻良校區:西安市閻良區藍天二路9號
(國家航空產業基地)郵編:710089
學校網址:http://www.xaau.edu.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領導小組由分管教學和招生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教務處、招生就業處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包括:黨政辦公室、黨委宣傳部、財務處、紀檢監察室、保衛處、后勤保障處及開展綜合評價二級學院負責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部署考試期間防疫工作。
第七條招生就業處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考試院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教務處、二級學院負責確定擬招生專業及計劃數,制定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考試大綱、試題及評分標準,安排考務工作;保衛處及后勤保障處負責綜合評價招生各項工作的安保及后勤支持。
招生信息網:http://zb.xaa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9—84257775、84250446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大類
第八條學校根據省教育廳要求,綜合學校發展規劃、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招生專業對應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專業包含:水上與航空運輸類及機電設備與自動化類。目前院校招生專業及科類尚未備案,考生正式錄取專業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20年)》為準。

第十條綜合評價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招生計劃及專業由教育廳審核。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一條申請參加西安航空學院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21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高考統考)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三校生”單招)報名。
第十二條院校申請
1.符合條件的考生須于2021年3月4日至3月5日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查看西安航空學院招生章程、計劃及專業視頻,做好申請準備。
2.2021年3月6日9:00至3月10日17:00,再次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向西安航空學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三條考生于3月7日至3月11日,登錄西安航空學院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按系統報名步驟,填報專業并確認報考西安航空學院綜合評價考試招生。考試時間為3月13日,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第十四條擬參加西安航空學院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均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分專業類職業適應性測試采用面試+綜合素質能力測試的方式。“三校生”及其他不具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須參加西安航空學院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測試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組織),分專業類職業技能測試采用面試+基礎實操技能測試的方式。
第十五條預錄取考生名單將在西安航空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并于2021年3月26日17∶00前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第十六條2021年3月31日至4月1日,預錄取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西安航空學院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西安航空學院錄取資格。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七條綜合評價總分為600分。
具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考生:高中學業水平各科目考試成績滿分300分,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結果滿分300分。
“三校生”:文化素質計算機測試成績滿分300分,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滿分300分。
第十八條高中學業水平各科目成績(6科,不含通用技術)按照A=50分,B=45分,C=40分,D=30分規則折算。
第十九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辦法》(陜招辦〔2014〕3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第二十條 學校對入學申請者按綜合評價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錄取。對已參加相應測試考生的最低淘汰比例3%。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學校嚴格按照陜西省發改委、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第八章 獎助學金、助學貸款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校實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學費、勤工助學”等資助措施,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二條獎助學金(學校每年獎助學生6000余名,發放金額近1900萬元,覆蓋率超過40%)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2800元 /年-3800元/年。
個人綜合獎:“奮飛”校長特別獎5000元/年;一等獎學金1200元/年;二等獎學金800元/年;三等獎學金500元/年;優秀學生干部500元/年;優秀畢業生若干名,頒發獎品。
個人單項獎:求真求是之星、勞動實踐之星、陽光文體之星、團結進取之星、特殊貢獻之星,獎勵800元/年。
“興航”獎學金:一等獎2000元/年,二等獎1200元/年,三等獎650元/年。
“皓森精鑄”獎學金:一等獎3000元/年,二等獎2000元/年,三等獎1000元/年。
第二十三條勤工助學: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并根據相關規定發放報酬。
第二十四條助學貸款:西安航空學院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的助學貸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質、在校培養、畢業文憑等,與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經西安航空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學校官方招生信息網公布。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西安航空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