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醫學院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為規范招生工作管理,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積極推進招生工作依法管理,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學院基本情況】
學院全稱:廈門醫學院
學院代碼:12631(全國代碼)
學院地址:廈門市集美區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層次:本科、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廈門醫學院
學歷證書種類: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將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院畢業證書,教育部電子注冊,享受國家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學歷相應待遇。本科畢業生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廈門醫學院是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始建于鼓浪嶼救世醫院于1898年設立的醫學專門學校,已有118年辦學歷史。學院由校本部和兩所附屬醫院組成。附屬廈門市第二醫院為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編制床位1000張;附屬口腔醫院為三級專科醫院,有口腔綜合治療機222臺。建校迄今,先后為國家培養了3萬余名醫藥衛生技術人才。近年畢業生就業率達99%以上。
學院現有在校生5020人,專任教師302人,生師比為16:1。其中,教授34人,副教授68人;具有博士學位96人,具有碩士學位150人,碩士學位以上占81.5%;“雙師型”教師占51.1%。兼職教師81人,占專任教師的26.8%。有省級教學名師3人,省級專業帶頭人2人,省百千萬人才1人,省高校杰出青年研究人才3人,廈門市臺灣特聘專家1人和臺籍教師4人。
校本部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1.37億元,生均超過2.7萬元;館藏紙質圖書43.1萬冊,生均85.8冊,電子圖書22萬。
學院扎實加強內涵建設,持續改善辦學條件,不斷深化教學改革,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升。學院將堅持“培養社會需要人才、成就學生美好未來”的辦學宗旨,堅持“育人是第一要務、質量是第一追求、就業是第一指標、安穩是第一責任”的辦學方針,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一切學生、為了學生一切”的服務理念,努力將學校建成學生滿意、行業尊重、產業歡迎的應用型本科醫學院校。
【2016年經教育部備案的招生專業】
本科專業:臨床醫學(學制五年)、口腔醫學(學制五年)、護理學(學制四年)、藥學(學制四年)
★其中臨床醫學(學制五年)除統招外,另面向福建省49個基本財力保障縣招收全日制本科層次定向委培生,招收對象為參加普通高考、戶籍在定向縣(市、區)所屬設區市或平潭綜合試驗區且在當地報考的高中畢業生,考生在錄取后與當地縣(市、區)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安排的縣級醫院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持定向培養協議入學,學制5年,未簽訂協議者,取消錄取資格。定向委培生由我院負責培養,在校期間不得轉學、轉專業,不得參加全日制研究生入學考試,達到畢業要求后方可獲得我校頒發全日制本科學歷畢業證書(內頁加注“定向縣級醫院”)。具體實施細則以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六部門發布的《關于印發<2016-2018年為49個基本財力保障縣縣級醫院定向培養本科臨床醫學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閩衛科教[2016]38號)文件為準。
專科專業(學制三年):針灸推拿、康復治療技術、護理、助產、口腔醫學技術、藥品生產技術、藥品生物技術、中藥學、藥品經營與管理、藥品質量與安全、食品質量與安全、化妝品經營與管理、眼視光技術、醫學美容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衛生信息管理、健康管理。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實際招生計劃以福建省教育廳和福建省教育考試院下達為準。
【外語要求及男、女比例】
所有專業均招英語考生,助產專業僅招女生,其他專業性別不限。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體檢合格及專業不受限者均可報考。
【有關收費項目、標準及退費辦法】
本科專業:收費標準按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和福建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閩價費【2014】183號)執行收費。
專科專業:收費標準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我省公辦學院高職高專學費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閩價費〔2012〕356號)執行收費。
退費辦法: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局、福建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辦理。
【錄取原則】
1、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正透明、擇優錄取”的原則。
2、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廳和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關于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錄取工作辦法執行。
3、學院尊重考生填報院校志愿,依據各省(市、自治區)制定的調檔原則及調檔比例,在各省(市、自治區)劃定的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檔錄取,其中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專業平行志愿進行預錄取,不設級差;采用梯度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專業級差進行預錄取,1-2志愿級差5分,其余志愿不設級差。
4、專業調配原則:學院優先按出檔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安排專業,其它專業志愿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分數從高到低安排,最低基準分相同時,原始分高的優先錄取
專業調配時,考生按高考總分高低排隊,總分相同時,文科按照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理科按照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四項都相同時,采用對特長生擇優錄取的方式,即優先錄取具有某方面特長的考生,若本調配方案與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廳和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相關文件規定有出入,以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廳和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為準。
5、如對投檔規則有疑問,請咨詢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廳和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
【學院對招生工作的監督及申訴電話】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紀檢監察人員全程參與招生工作。
申訴電話:廈門醫學院紀律監察辦公室0592-2981230
【學院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92-2120548、2103757、2078438、5953808
傳真號碼:0592-2103757(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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