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2016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及《北京大學綜合改革方案》,結合北京大學“培養以天下為己任,具有健康體魄與健全人格、獨立思考與創新精神、實踐能力與全球視野的卓越人才”的培養目標,在教育部指導下,依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具體要求,2016年北京大學決定在浙江省實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探索基于高考的綜合評價錄取模式,建立以學生高考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及高校自主測試成績為根據的綜合評價錄取體系,探索建立科學的具有北京大學特色的人才評價和人才選拔機制。
一、機構與原則
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學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北京大學2016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招生對象
綜合素質全面、學業成績突出、志向遠大、具備發展潛能、社會責任感強,通過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無不合格科目),符合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的高中畢業生。
三、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
北京大學2016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為50名,招生專業如下表所示:
院系名稱 |
招生專業名稱 |
元培學院 |
理科試驗班類/文科試驗班類 |
數學科學學院 |
數學類 |
物理學院 |
物理學類 |
天文學 |
|
信息科學技術學院 |
電子信息類 |
工學院 |
工科試驗班類 |
信息管理系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化學與分子工程學院 |
化學類 |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 |
城市與環境學院 |
環境科學 |
城鄉規劃 |
|
地球與空間科學學院 |
地質學類 |
地球物理學類 |
|
心理與認知科學學院 |
心理學 |
生命科學學院 |
生物科學 |
中國語言文學系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歷史學系 |
歷史學類 |
考古文博學院 |
考古學 |
社會學系 |
社會學 |
哲學系 |
哲學類 |
國際關系學院 |
國際政治 |
經濟學院 |
經濟學類 |
光華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類 |
法學院 |
法學 |
政府管理學院 |
公共管理類 |
新聞與傳播學院 |
新聞傳播學類 |
藝術學院 |
人文科學試驗班 |
四、報名方式
2016年5月18日至5月23日考生可登錄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報名平臺(點擊進入) 注冊報名,在線提供個人基本信息、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及其他反映個人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證明材料。
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考生在上傳申請材料(申請表格、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推薦材料、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時須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
2、已報名北京大學2016年“博雅人才培養計劃”的浙江考生視為同時報名“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無需重復報名。
五、選拔程序
(一)初審
根據考生報名材料,北京大學本科招生專家委員會將組織專家進行初審評價,初審評價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初審評價結果為“優秀”的考生可直接進入面試環節;初審評價結果為“通過”的考生獲得筆試資格,筆試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不通過”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的選拔環節。入選考生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二)測試
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根據網上報名系統內的測試通知要求,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
1、筆試
時間:2016年6月11日前后
地點:北京大學或浙江省內(具體地點以網上報名系統內通知為準,考生可任選一個考點);
成績公布:測試結束后3天左右,考生可查詢筆試結果。
2、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北京大學本科招生專家委員會將組織專家組在浙江省進行面試,通過筆試獲得面試資格和初審評價結果為“優秀”的考生根據通知要求,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參加面試的考生規模約為公布“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的1.3倍。
時間:2016年6月16日前后
地點:浙江省內(具體地點以后續通知為準)。
(三)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公示
6月20日前,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對“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候選人進行公示,同時將面試成績提交給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四)錄取標準
1、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構成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2、“三位一體”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高考投檔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30%;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10%。
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浙江省本科第一批次同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3、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方法:浙江省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分為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共11門科目,各科成績按照A=10分、B=9分、C=8分折算。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科折算成績之和÷11,滿分為10分。
4、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面試成績、高考投檔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6月25日前,按“三位一體”綜合成績對考生排序,北京大學本科招生專家委員會按招生計劃審定“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名單,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報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浙江省統一高考志愿填報和錄取。
六、監督與公開機制
1、北京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監督初審和測試過程,測試過程全程錄像。北京大學招生監督電話:(010) 62755622。
2、北京大學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進行公示。
3、相關中學應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
七、附則
1、考生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學相關規定處理。
2、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測試存在困難的,可以書面向我校申請資助。
3、本簡章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學老化學樓120室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871
電話:(010) 62751407
傳真:(010) 62554332
郵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網: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頁:http://www.pku.edu.cn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