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原則和辦法_魯迅美術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簡章
七錄取原則和辦法
(一)錄取原則
根據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考生須符合魯迅美術學院及生源地的相關報考條件,并獲得魯迅美術學院《專業考試合格證》(無校考的專業除外),魯迅美術學院根據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況、體檢情況、專業課考試成績及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二)錄取辦法
1、考生文化課總分須達到魯迅美術學院劃定的最低控制線(原則上不低于生源省份當年藝術類相關科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2、考生須在所獲得魯迅美術學院《專業考試合格證》的專業類別范圍內(無校考的專業除外)填報高考專業志愿,魯迅美術學院根據考生填報的高考專業志愿(專業志愿的優先級高于服從調劑志愿)錄取,且優先錄取將魯迅美術學院作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
3、依據考生填報的高考專業志愿順序,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各類別根據考生專業課考試和高考文化課考試的綜合分數,文理科(物理學和歷史學科類)考生從高到低統一排名依次錄取(遼寧省考生統一排名,外省考生統一排名)。
各招生類別綜合分計算辦法:
招生類別 | 綜合分計算公式 | 備注 |
美術學類 戲劇與影視學類 服裝表演 | 考生專業總分 | 文化課按滿分750分計 |
設計學類 書法學專業 | 考生專業總分×80%+考生文化課總分×20% | |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 考生專業總分+考生文化課總分 | |
美術學專業 藝術設計學專業 藝術管理專業 | 考生文化課總分 |
4、錄取過程中如果出現并列情況:
美術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服裝表演錄取文化課總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課總分并列,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優先錄取。
設計學類、書法學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錄取專業課總分高的考生;如專業課總分并列,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優先錄取。
美術學專業、藝術設計學專業、藝術管理專業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優先錄取。
(三)其他
1、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魯迅美術學院無選考科目限制。
2、魯迅美術學院不承認任何加分政策。
3、被錄取的新生,魯迅美術學院于八月份寄送《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