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_云南藝術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簡章
五、錄取
(一)我校為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在外省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可自主劃 定各省各藝術類本科專業的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 線,分數線確定后,報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備案。如有 省區對藝術類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另有要求,按照該省規定執行。錄取時,根據考生的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 取(各專業錄取規則和錄取辦法詳見《云南藝術學院2021 年本科招生章程》)。
(二)音樂學(師范類)和美術學(師范類)專業僅面 向云南省招生,其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云南 省統一劃定的相應科類的文化分數線執行。
(三)云南省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外省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進行錄取。如有省區對投檔方式另有要求,按照 該省規定執行。錄取結果通過各省考試院網站查詢,未被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我校所有藝術類本科專業均文理兼招,錄取時不 單列文理計劃數。
(五)新生入學后 3個月內,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 進行新生入學復查。凡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錄取資格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未經省級 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辦理手續的新生,一經查實,確定為復查 不合格,堅決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