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_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2021年高職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 執行國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本章程的相關規定; 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參加天津市2021年高職升本科文化課、專業課考試的總成績,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報考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考生(技能大賽推薦免試除外)必須參加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的專業考試,否則不予錄取??忌荒芴顖筇旖蛑械聭眉夹g大學一個專業志愿,專業志愿之間不能調劑,重復填報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及專業志愿的填報信息無效。
第十二條 總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較高的考生;文化課成績仍相同,則按照文化課成績中數學、英語、計算機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
第十三條 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第十四條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學費標準:物流管理專業學費為4400 元/年,機械電子工程(技能大賽推免班)、機械電子工程(機電一體化方向)、自動化(技能大賽推免班)、自動化(工業機器人方向)、自動化(計算機控制技術方向)、飛行器制造工程、通信工程專業學費為5400 元/年,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
第十六條 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經天津市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審核批準錄取的考生,通過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招生網站公布錄取結果。錄取的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按時到校報到,辦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