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湖北高職單招和擴招招生章程
按照《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2020年湖北省高職單招和擴招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職成〔2020〕2號)要求,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決定組織實施2020年高職單招和擴招招生工作。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好考試招生工作秩序,嚴格多樣化人才選拔標準,根據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湖北高職單招和擴招招生工作。
第二條 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湖北高職單招和擴招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湖北高職單招和擴招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國標代碼:12752
第五條 學校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雄楚大街455號;郵政編碼430079。
學校設卓刀泉校區、馬滄湖校區;卓刀泉校區地址為學校注冊地址,馬滄湖校區地址為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馬滄湖路336號。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和建筑工程技術專業辦學地點在馬滄湖校區;道路養護與管理、工程機械運用技術、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專業辦學地點在卓刀泉校區。
第六條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類型: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第七條 招生層次: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層次
第八條 學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學校主要領導為組長,學校紀委書記和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職能部門和有招生專業的二級學院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學校高職單招和擴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確定招生專業和計劃,擬定實施方案,決定高職單招和擴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 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是組織和實施高職招生工作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由區人大代表,校外教師、中學教師、退休教師、公務員、校友等代表和學生組成的學校招生工作第三方監督委員會,負責監督招生計劃、招生錄取、招生宣傳、信息公開等工作的規范開展。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培養方式
第十一條 2020年學校設置高職單招和擴招招生專業5個,總計劃225人,具體分專業計劃等情況詳見下表。
序號 |
專業名稱 |
專業總計劃 |
高職單招計劃 |
擴招A類計劃 |
擴招B類計劃 |
擴招C類計劃 |
1 |
道路養護與管理 |
20 |
10 |
10 |
||
2 |
工程機械運用技術 |
30 |
15 |
15 |
||
3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
20 |
20 |
|||
4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80 |
60 |
20 |
||
5 |
建筑工程技術 |
75 |
60 |
15 |
學校可根據報考人數,對分專業計劃和不同學習形式計劃在省教育廳批準的總計劃內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高職擴招招收學生學習形式分為全日制在校和彈性學制兩種。全日制在校需完全脫產住讀,學校提供宿舍,各項要求與普通全日制專科學生一致。彈性學制學生學校不提供宿舍,不辦理戶口遷移,總學時不低于國家規定的2500學時,最長學習時限不超過6年。高職單招學生和擴招A類考生均為全日制在校,擴招B類、C類考生學習形式為彈性學制。
第四章 報名條件與方式
第十三條 報名條件、資格審核、報名安排及志愿填報等工作執行《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0年高職單招和擴招專項考試補報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20〕25號)有關要求。
第十四條 11月6日,所有志愿填報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并通過審核的考生到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領取準考證。已經取得中級(含中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將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交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審核備案。
第十五條 本輪高職單招和擴招體檢安排在考試后進行。參加考試生源充足時,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按照招生計劃、考生成績,依錄取規則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參加考試生源不足時,通知所有參考人員體檢。體檢醫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將不予錄取。體檢收費標準按體檢醫院所在地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執行。已參加過2020年高考體檢的考生,可直接使用原普通高考體檢結果,不需參加這次體檢。
第五章 考試及錄取方式
第十六條 此次高職單招和擴招招生考試采取“文化素質+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模式 。考試計分綜合成績=文化素質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為400分。文化素質合卷200分,其中語文120分,數學8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200分。同時報有多個專業的考生,排序第一的專業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取得中級以上(含中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中職、技校畢業生,報考相關專業,免試職業適應性測試,該科目考試成績計200分。
第十七條 對于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等免予文化素質考試,其考試計分綜合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2。
第十八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的要求,綜合考慮招生計劃、專業培養要求和考生成績,按考生志愿劃定錄取分數線。在計劃數最后1名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文化素質、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高低排序,文化素質成績高的錄取,文化素質成績同分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高的錄取;采取職業適應性測試模式綜合計分的考生,在計劃數最后1名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專業通識基礎、專業知識閱讀理解、技能(模擬)操作、時政知識、職業意識、心理素質和法律法規基礎7類模塊依次單科成績高低排序,成績高的錄取。對各專業志愿投檔實行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調整至考生充足的專業執行。
第十九條 對于獲得由教育主管部門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或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或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士兵的考生,可直接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核實同意并公示無異議后,成績計滿分,報省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第二十條 11月20日前學校完成擬錄取工作,并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自然日。公示結束無異議后,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辦并辦理錄取手續。
第六章 收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收費標準如下:
序號 |
專業名稱 |
學習形式 |
收費標準 |
1 |
道路養護與管理 |
全日制在校 |
5000元每生每年 |
2 |
工程機械運用技術 |
全日制在校 |
5000元每生每年 |
3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
彈性學制 |
5000元每生每年 |
4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彈性學制 |
5000元每生每年 |
5 |
建筑工程技術 |
彈性學制 |
5000元每生每年 |
注:1、住宿費、書本費等其它費用參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2、彈性學制學生學費不論學習時限均按照入校時收費標準繳納三年學費。
第二十二條 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國家相關資助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以后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大二以上年級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學生還有機會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按國家有關政策申請學費減免資助,資助金額按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實際收取學費標準執行。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進行學歷電子注冊并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四條 高職單招和擴招招生屬于特殊招生類型,此次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或轉專業。
第二十五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本次高職單招和擴招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全程監督,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方案進行,接受社會的監督,確保考試、錄取工作公平、公開、公正。監督舉報電話:027-87564962。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沒有任何派出機構和招生代理。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咨詢方式和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7)87563713 87590771
學校網址:http://www.hbctc.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w.hbctc.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雄楚大街455號
郵政編碼:430079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