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有關藝術類專業招生文件精神,結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的具體情況,現制定本辦法。本辦法未涉及的內容,按《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3號)及其他有關文件執行。
一、報名和確認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市教委規定的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統一高考招生相關報名條件者均可報考。
(二)網上咨詢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網上咨詢時間為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9:00—15:00。咨詢網址為:www.shmeea.edu.cn或www.eastday.com。
(三)文化考試報名及資格審核
凡報考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于2020年11月2日—6日(11月2日—5日,每天8:00—21:00;11月6日8:00—16:00)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官網“上海招考熱線”(網址:www.shmeea.edu.cn)進行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統一報名。
上海市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報名信息確認工作由考生學籍所在學校統一安排;其他考生于2020年11月13日—14日到報名所在區考試招生機構辦理報名信息資格審核。
具體要求詳見《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0〕25號)
(四)專業考試報名及網上付費
1.市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市統考”)報名
凡參加藝術類市統考的考生,須在2021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統一報名的同時進行市統考各類別分項目的專業考試報名。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需仔細確認并勾選。
2.市統考網上付費
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須于2020年11月16日—18日在“上海招考熱線”報名系統中支付所選擇的藝術類相應的考試費用(每項藝術類專業統考報名費20元/人,每項藝術類專業統考的每科目考試費50元/科),網上付費成功后不得修改所選擇的考試項目。已繳費未參加考試的考生不可申請退費。
3.高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報名
凡報考高校校考的考生,也須于2021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統一報名時勾選校考選項。
參加校考的考生,根據報考學校要求,須及時到學籍所在的高中階段學校或區考試招生機構獲取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
考生應持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和身份證按所報校考院校招生章程或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完成校考的報名、付費、考試等相關工作。
(五)市統考考點選擇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統考繼續采取系統統一分配考點的方式。
藝術類市統考相關考點信息如下:
(1)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設十個考點:
上海師范大學(徐匯區桂林路100號);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浦東新區金海路2360號);
上海商學院(徐匯區中山西路2271號);
上海行健職業學院(靜安區原平路55號);
上海城建職業學院(楊浦區軍工路2360號);
上海視覺藝術學院(松江區文翔路2200號);
上海石化工業學校(金山區龍勝路1097號);
上海市揚子中學(崇明區北門路58號);
上海市奉賢中等專業學校(奉賢區八字橋路626號);
上海師范大學天華學院(嘉定區勝辛北路1661號)。
(2)編導類專業統考設一個考點:上海大學(寶山區上大路99號)。
(3)表演類專業統考設一個考點:上海戲劇學院(靜安區華山路630號)。
(4)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統考設一個考點:上海戲劇學院(靜安區華山路630號)。
(5)音樂學類(含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專業統考設一個考點:上海音樂學院(徐匯區汾陽路20號)。
報名參加編導類、表演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音樂學類(含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專業統考的考生自動匹配以上對應考點。
報名參加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并完成網上付費的考生須于2020年11月19日9:00—16:00登錄“上海招考熱線”,查看系統分配考點情況。
二、考試
(一)考試形式
藝術類專業的招生考試分為專業考試(含校考)和文化考試兩部分。專業考試分為市統考和高校組織的專業校考兩種形式。考生若報考藝術類專業市統考涉及的專業,必須參加市統考。高校應在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中明確告知考生須參加的市統考類別。
(二)專業考試
1.市統考
市統考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報名、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準、統一閱卷、統一處理成績、統一發放成績單、統一確定市統考合格標準、統一公布成績、統一發放專業考試合格證。
(1)市統考的類別及考試科目
上海市藝術類市統考包括美術與設計學類、編導類、表演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音樂學類(音樂學)、音樂學類(音樂表演—聲樂)和音樂學類(音樂表演—器樂)七個類別的考試。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考試科目:素描、色彩、速寫三門(每門滿分150分,總分450分)。
編導類專業考試科目:藝術常識、故事創作、影視劇評論寫作三門(每門滿分100分,總分300分)。
表演類專業考試科目:聲樂、臺詞、形體、表演四門(表演滿分200分,其他每門滿分100分,總分500分)。
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考試科目:文稿朗讀、圖片述評、才藝展示三門(圖片述評滿分200分,其他每門滿分100分,總分400分)。
音樂學類(音樂學)專業考試科目:樂器演奏、聲樂演唱、樂理、視唱練耳四門(每門滿分100分,總分400分)。
音樂學類(音樂表演—聲樂)專業考試科目:聲樂演唱、樂理、視唱練耳三門(每門滿分100分,總分300分)。
音樂學類(音樂表演—器樂)專業考試科目:樂器演奏、樂理、視唱練耳三門(每門滿分100分,總分300分)。
(2)市統考準考證下載及打印
網上報名、確認且付費成功后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上海招考熱線”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市統考分項目的專業考試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上海招考熱線”。
(3)市統考考試時間
統考類別 | 考試時間 |
編導類 | 2020年12月5日 |
美術與設計學類 | 2020年12月6日 |
表演類 | 2020年12月19日—20日 |
播音與主持藝術類 | 2020年12月19日—20日 |
音樂學類(含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 | 2020年12月26日—27日 |
2.校考
根據教育部特殊類型文件要求,市統考已涵蓋的專業,高校一般應直接使用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確有必要補充考核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高校須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同意,面向市統考合格生源組織校考。省級統考未涵蓋的藝術類專業,高校可組織校考。對于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除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外,高校不再組織校考。
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繼續試點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面向省級統考合格生源組織專業校考、高校劃定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自劃線)。根據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具體要求,2021年起,在滬招生的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自劃線原則上不得低于上海市藝術類本科文化控制分數線。高校要詳細、準確告知考生應知須知的內容及工作事項。
經批準由高校組織的校考,須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履行報批及備案手續,公布校考地點,由學校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原則上在學校所在地組織,外省市藝術類高校如要在滬設點進行專業校考的,須于2021年1月1日前向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獲準后按相關要求在指定的考點進行專業考試,在專業考試期間接受監督檢查。
獲準組織校考的高校須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通過交互系統上報校考合格考生名單及專業考試成績,公示考生校考成績,將專業考試成績通知考生本人,發放本校專業考試合格證書。高校應嚴格控制校考合格證發放數量,原則上不超過去年比例,各專業校考合格人數不得超過該專業上一年度錄取人數的4倍。
(三)文化考試
參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具體考試日期和安排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四)市統考成績公布
市統考采用全市統一閱卷、統一登分、統一發放成績單、統一成績復核方式。
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專業考試總成績和單科成績要求,確定各類別市統考合格線,于2021年1月中旬公示合格考生名單,向考生發出統考成績通知單,對合格考生發放市統考合格證。
三、違規處理
對在藝術類專業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
藝術類專業考試是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或校考中被認定為作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根據有關規定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及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并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入高等學校學習的,由相關高等學校取消其學籍。
嚴禁有關工作人員、教職工尤其專業教師,單獨、聯合或委托舉辦高考藝術類應試培訓、推廣活動,嚴禁各級各類學校為各藝術類應試培訓機構提供場所或設施,對上述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并對相關領導予以責任追究。
四、招生錄取
根據教育部特殊類型文件要求,應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2021年起,上海市藝術類本科文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藝術類高職(專科)文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高職(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志愿填報與投檔錄取相關辦法另行公布。
附件2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
報名考試工作日程表
工作 階段 | 工作內容和要求 | 負責單位 | 日期 |
報名 信息 確認 | 上海市招收藝術類專業高校網上咨詢 | 市教育考試院、相關高校、東方網 | 2020年10月24日 |
所有報名參加上海市美術與設計學類、編導類、表演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音樂學類(含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專業統考以及藝術類校考的考生進行網上報名 | 市教育 考試院 | 2020年11月2日—6日(與高考報名同時進行) | |
網上報名信息資格審核 | 區考試 招生機構 | 上海市學籍應屆畢業生:2020年11月12日-15日;非上海市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2020年11月13日-14日(具體以各區安排為準) | |
參加美術與設計學類、編導類、表演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音樂學類(含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專業統考的考生網上付費 | 市教育 考試院 | 2020年11月16日-18日 | |
報名參加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并完成網上付費的考生網上查看系統分配考點 | 市教育 考試院 | 2020年11月19日 | |
高校組織的藝術類校考考試報名 | 相關招生 高校 | 見各高校招生簡章 | |
參加美術與設計學類、編導類、表演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音樂學類(含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專業統考的考生網上下載準考證 | 市教育 考試院 | 具體詳見“上海招考熱線” | |
專業 考試 | 編導類專業統一考試 | 市教育考試院、統考考點 | 2020年12月5日 |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 | 2020年12月6日 | ||
表演類專業統一考試 | 2020年12月19日-20日 | ||
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 | 2020年12月19日-20日 | ||
音樂學類(含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專業統一考試 | 2020年12月26日—27日 | ||
藝術類統考成績網上查詢 | 市教育 考試院 | 2021年1月中旬 | |
寄發藝術類統考成績通知單及統考專業考試合格證 | 2021年1月中旬 | ||
1.高校在市統考合格生源基礎上另行組織專業加試; 2.市統考未涉及專業單獨組織的校考 | 相關招生 高校 | 見各高校招生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