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2020年高職擴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高職擴招及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20 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0〕 218 號)的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面向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和基層農技人員等群體開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學院全稱: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
第三條學院國際代碼:12647;浙江省招生代碼:0106
第四條辦學地址:杭州市蕭山高教園耕文路418號;郵編:311231
第五條辦學性質:學院是經浙江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是全國文明單位、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全國水利高等職業教育示范院校、全國優質水利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單位。
第六條學院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由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
第三章 招生機構
第七條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擴招招生工作。負責研究招生政策、確定招生專業及計劃、審定職業適應性測試方案、決定有關高職擴招招生錄取等重大事宜。下設專項工作組,具體組織和實施職業適應性測試、招生錄取及日常事務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2020年學院面向社會人員高職擴招招生專業共7個,總計劃400名。
專業名稱 | 計劃 | 學費(元/年) | 招生對象 |
水利水電工程管理 | 50 | 6600 | u 退役軍人 u 下崗失業人員 u 農民工 u 高素質農民 u 企業員工 u 基層農技人員 u 2020年各類高校招生考試中未被任何高校錄取的考生 u 非本省戶籍在浙務工人員 |
設施農業與裝備 | 100 | 浙江省戶籍免學費 非本省戶籍6300 | |
建設工程管理 | 50 | 6600 |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50 | 6600 |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50 | 6600 | |
移動商務 | 50 | 6000 | |
風景園林設計 | 50 | 6600 |
注:具體計劃以浙江省教育廳下達為準;教學實行走讀制,不安排住宿。
第五章 招考條件與方式
第九條符合我省2020年高職院校擴招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2020年在各類招生考試中已被各類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次報考;當前已在各類高校(包括成人高校)學習的在籍學生,不得參加本次報考。
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任何違法處分記錄。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要求:各專業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報名程序與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報名信息網上輸入時間為 9 月 29 日至 10 月 12 日。符合條件的考生(包括定向企業考生)請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報名系統,認真閱讀報名要求,如實錄入報名信息,包括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和基層農技人員等身份信息,并在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
2.志愿填報:志愿填報與網上報名同步進行,考生可填報 2 個學校志愿和服從學校調劑志愿,每個學校可填報 1 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3.網上繳費:收取考生報名考試費140元/人,完成網上報名且第一志愿填報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考生于10月19日前登錄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網,按要求用支付寶支付方式進行繳費。未按時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報名考試費繳納后不再退還。
4.信息確認:考生于10月24日9:00-12:00到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學生事務中心辦理報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復核確認、資格審查、攝像、領取準考證等手續。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高中段教育畢業證(或同等學力證明)、《誠信考試承諾書》以及其他相關材料報名信息進行現場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考生所交報名材料不再退還。
第六章 職業適應性測試
第十一條測試時間:2020年10月24日13:00-17:00
第十二條測試內容:由學院自主命題和組織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方案將于10月14日前在學院招生網另行公布。
第七章 招生錄取
第十三條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同分,則請示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導處理。當考生的分數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院根據考生的分數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缺額的專業。
如第一志愿報考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的生源不足,對第二志愿報考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和院校服從調劑的考生,則認同考生原第一志愿院校成績(成績按百分制折算, 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根據缺額計劃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如第一志愿院校無成績的不予錄取。擬錄取名單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規定進行上報備案。
第十四條新生入學后,學院根據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復查,不符合錄取專業體檢要求的,按學籍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調整。
第八章 培養方式
第十五條學生按照學院規定辦理入學注冊手續,注冊后不允許轉專業。如不能如期注冊,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院規定繳納學費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
第十六條標準學制為三年,采取多元模式、靈活學制組織教學。根據學生修讀學分的不同情況可在標準學制基礎上延長年限完成學業,最長學習年限為五年(含休學)。
第十七條實行學分制。鼓勵學生在校期間取得教育部門認可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通過指定在線課程平臺等其他渠道取得學業成果,拓展就業創業本領。學院對學生獲得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大賽獲得獎項、各類榮譽以及社會實踐成果等實行學分轉換。
第十八條學生實行工學結合、半工半讀、線上線下等多種方式學習,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內容,并取得相應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由學院進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并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九章 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第十九條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錄取全過程實施監督,并設立招生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招生監督電話0571-83864106。
第二十條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參加相應測試。根據教育部36號令規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一條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學院收費執行浙江省高校收費的標準和有關規定。被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錄取的高職擴招考生還可享受以下政策:退役軍人按《財政部教育部民政部總政治部關于實施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政策的意見》(財教〔2011〕538號)給予學費資助,資助按高職院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負擔,其他獎助政策按現行規定執行。根據《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物價局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通知》(浙教計〔2006〕124 號)給予農業種養類專業的浙江省戶籍學生免學費。
第二十三條學院對家庭困難學生設立“綠色通道”,實行國家貼息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學費減免、各類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幫扶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學院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蕭山高教園耕文路418號
郵政編碼:311231
咨詢電話:0571-83863688;0571-83863268(FAX)
招生網址:http://zs.zjtongji.edu.cn:8008/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