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2016年保送生二次選拔招生辦法
2016年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保送生第一次選拔已于2016年1月9日結束。經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學校決定針對英語(復合人才培養實驗班)和翻譯(本碩博貫通培養實驗班)專業在全國范圍內進行保送生二次選拔。
一、招生條件及專業
1.招生條件:
(1)符合教育部規定具有保送條件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2)要求學生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
(3)本次選拔要求學生中學所學語種為英語。
2. 招生專業:
英語(復合人才培養實驗班)、翻譯(本碩博貫通培養實驗班)。
二、報名與申請辦法
1. 符合保送生條件的申請者須于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2月29日期間,在學校招生報名系統(http://student.bisu.edu.cn/zs)中進行網上報名。我校不接受現場報名,不接受自制報名表。
2. 申請者須認真如實填寫《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2016年保送生招生報名表》相關信息,確認提交后用A4紙打印,由所在中學校長簽字并加蓋公章,同時提供近期身體健康狀況檢查表(縣級以上醫院),將申請者在高中階段所獲各種獎勵證書的復印件整理成冊,以EMS特快專遞方式一并郵寄或送達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請材料”字樣,推薦材料概不退還。
3. 學校以收到的紙質申請材料為有效報名材料,只有網上報名未寄送紙質申請材料的視為無效報名。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2月29日(以當地郵戳為準)。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定福莊南里1號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24;聯系電話:010-65778007,65778453。
4. 學校對所有申請者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考生請在2016年3月9日至3月12日期間自行打印準考證。
三、考核與錄取
1. 考試時間:2016年3月13日(周日),具體時間請關注我校網站。
2. 考試科目:語文筆試、英語筆試(含聽力)、口試、面試。其中語文筆試、英語筆試各150分。
3. 學校對來校參加測試考生的材料原件進行復核,并根據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學生名單進行核實,確認其保送生資格。
4. 錄取時我校將根據考生口試、面試成績劃定資格線,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擇優錄取。如所填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若其他專業尚有計劃未完成,則根據分數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其他專業沒有計劃,則不予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不予錄取。
5.學校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具有保送資格的名單范圍內錄取保送生,凡不在該公示名單上的考生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學校將通過“二外招生網”對擬錄取保送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周。公示結束后,按照有關規定報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審核及辦理錄取手續,并報教育部備案。
6. 學校在錄取手續辦理完畢后,將于2016年7月高考錄取期間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四、招生監督與紀律
1. 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校紀檢監察辦公室電話:010-65778594。
2. 保送生招生工作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申請人及其所在中學要本著對國家、對學校、對考生高度負責的精神做好此項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3. 對已被學校錄取,后經查實不符合條件的保送生,一經發現將立即取消其保送生資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本辦法相關規定將按最新的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