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工作從8月10日開始,9月27日結束。錄取分本科提前批次,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一批次,高校專項計劃批次(設在本科一批次前),本科一批次,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職(專科)提前批次,高職(專科)批次共8個批次進行。各批次錄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科提前批次:藝術類、體育類、軍隊公安政法消防類和其他提前單獨錄取的本科院校(專業)。其中,除“軍隊公安政法消防類”與“其他提前單獨錄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報外,其余各類之間不能兼報。“體育類”、“軍隊公安政法消防類”和“其他提前單獨錄取的本科高校”設4個志愿,每個志愿可填報6個專業;報考軍隊公安政法消防類或提前批次有相關要求的高校,考生須按要求參加專門組織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檢和面試。報考本科提前批次其他類別的考生應符合高校(專業)相關要求。
“藝術類”本科劃分A、B段。藝術類A段為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類高校以及參照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類高校管理的高校、其他未在我區安排分省藝術類招生計劃的高校(專業),設1個志愿,可填報6個專業;B段為其他藝術類本科高校(專業),設3個志愿,每個志愿可填報6個專業。報考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類高校以及參照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類高校管理的高校、其他未在我區安排分省藝術類招生計劃的高校(專業)的考生,必須在A段填報相關高校。考生填報本科藝術類志愿時,必須將A段高校填報在第一志愿,填報在第二、三、四志愿無效;必須將B段高校填報在第二、三、四志愿,填報在第一志愿無效。
錄取時間安排:8月10—13日,普通類、雙語類、民語言類計劃投檔、錄取;8月14—15日,單列類計劃投檔、錄取。
(二)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一批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南疆四地州及對口援疆扶貧地區生源的本科一批次院校(專業)。設2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可填報6個專業。
錄取時間安排:8月16—17日,普通類、雙語類、民語言類計劃投檔、錄取;8月18日,單列類計劃投檔、錄取。
8月18日8時至18時,普通類、雙語類、民語言類計劃本科提前批次,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計劃征集志愿,8月19—21日投檔、錄取;8月20日8時至18時,單列類計劃本科提前批次和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計劃征集志愿,8月22—23日投檔、錄取。
(三)高校專項計劃批次(設在本科一批次前):已取得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資格的考生可填報1個志愿,可填報6個專業。錄取時間安排:8月23—24日。
(四)本科一批次:經批準參加本批次錄取的本科院校(專業)。設置一個志愿組9個平行志愿,每個志愿可填報6個專業。
錄取時間安排:8月23—24日,普通類、雙語類、民語言類計劃預(模擬)投檔,8月25—26日正式投檔、錄取;8月26日單列類計劃預(模擬)投檔,8月27—28日正式投檔、錄取。
8月28日8時至18時,普通類、雙語類、民語言類計劃本科提前批次,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計劃征集志愿,8月29—30日投檔、錄取;8月30日8時至18時,單列類計劃本科提前批次,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計劃征集志愿,8月31—9月1日投檔、錄取。
本次征集志愿時,考生可填報修改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職(專科)提前批次、高職(專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職”批次志愿。
(五)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二批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南疆四地州及對口援疆扶貧地區生源的本科二批次院校(專業)。設3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可填報6個專業。
錄取時間安排:9月2—9月4日,普通類、雙語類、民語言類計劃投檔、錄取;9月5日,單列類計劃投檔、錄取。
(六)本科二批次:經批準參加本批次錄取的本科院校(專業)。設置一個志愿組18個平行志愿,每個志愿可填報6個專業。
錄取時間安排:9月5日,普通類、雙語類、民語言類計劃二批次計劃預(模擬)投檔,9月6—7日正式投檔、錄取;9月7日,單列類計劃本科二批次計劃預(模擬)投檔,9月8—9日正式投檔、錄取。
9月9日8時至18時,普通類、雙語類、民語言類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計劃征集志愿,9月10—11日投檔、錄取;9月11日8時至18時,單列類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計劃征集志愿,9月12—13日投檔、錄取。
本次征集志愿時,考生可填報修改高職(專科)提前批次、高職(專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職”批次志愿。
(七)高職(專科)提前批次:藝術類、體育類、公安政法類、南疆單列和其他提前單獨錄取的高職(專科)院校(專業)。設2個志愿,每個志愿可填報6個專業。除公安政法類與其他提前單獨錄取的高職(專科)高校(專業)可以兼報外,其余各類之間不能兼報。
錄取時間安排:9月13—14日,普通類、雙語類、民語言類計劃投檔、錄取;9月15—16日,單列類計劃投檔、錄取。
(八)高職(專科)批次:本科院校的專科專業、高職(專科)院校。設置一個志愿組9個平行志愿,每個志愿可填報6個專業。
錄取時間安排:9月16日,普通類、雙語類、民語言類計劃預(模擬)投檔,9月17—19日,正式投檔、錄取;9月19日,單列類計劃預(模擬)投檔,9月20—21日,正式投檔、錄取。
9月21日8時至18時,普通類、雙語類、民語言類計劃高職(專科)提前批次、高職(專科)批次未完成計劃征集志愿,9月22—24日投檔、錄取;9月23日8時至18時,單列類高職(專科)提前批次、高職(專科)批次未完成計劃征集志愿,9月25日投檔、錄取。
9月25日8時至18時,普通類、雙語類、民語言類計劃區內高校(含兵團所屬高校)高職(專科)批次未完成計劃征集志愿,9月26日投檔、錄取;9月26日8時至18時,單列類計劃區內高校(含兵團所屬高校)高職(專科)批次未完成計劃征集志愿,9月27日投檔、錄取。
(九)“三校生升高職”批次:招收參加“三校生升高職”考試的區內中等職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和內地中職班畢業生的區內高等職業(專科)院校。設1個院校志愿,可填報6個專業。
錄取時間安排:9月13—16日,普通類計劃投檔、錄取;9月17—19日,單列類計劃投檔、錄取。
9月21日8時至18時,普通類“三校生升高職”批次未完成計劃征集志愿,9月22—24日投檔、錄取;9月23日8時至18時,單列類“三校生升高職”批次未完成計劃征集志愿,9月25日投檔、錄取。
各高校及專業的批次以《新疆招生與考試》(下卷)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