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2016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4月16日至5月4日考生可登錄復旦大學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注冊,登錄后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考生需在線提供個人基本信息、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及其他反映個人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全面發展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二)學校組織專家組審核考生報名材料(含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三)5月中旬公布通過報名審核的考生名單。
(四)考生參加高考并填報志愿。考生相應批次高考志愿填報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為準。
(五)依據高考成績,分文、理、醫(參照往年在滬錄取文、理、醫考生比例)劃定不超過招生計劃數1.5倍的考生入圍面試,公布入圍分數線,并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公示入圍面試考生名單。
面試采取專家與考生多輪一對一面試模式。面試專家將在考慮性別、專業等因素的基礎上每天隨機分組,每組包含文、理、醫各領域共5名專家;考生按高考平均成績組間無差異原則,每10人隨機分組;面試當日專家與考生各類通訊方式全部屏蔽;專家組與考生組臨場抽簽配對;專家與考生一對一面試,每輪面試時間15分鐘,共計75分鐘;面試結束后每位專家獨立評判打分,對每位考生排序,然后合計每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如一組實際面試考生不足10人,按線性映射折算。面試成績滿分折算為300分。
面試成績=∑[(31-每位專家排名)×2]
(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折算如下9門科目等第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各科目必須具有有效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向我校提供,考生無需提供成績單。各科成績按A=100分、B=90分、C=80、D=60分折算。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滿分折算為100分。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科折算成績÷9)
(七)最終根據高考成績、面試成績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三者綜合總分高低將考生排序,由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綜合評價錄取入選名單,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后正式投檔錄取,并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公示錄取考生名單。考生高考成績必須達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線。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報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上海市后續各批次高考錄取。
綜合總分=高考成績(60%)+面試成績(30%)+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