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考試考生守則
1.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參加單獨招生考試。
2.考生可攜帶必要的鋼筆(圓珠筆、鉛筆)、橡皮、直尺進入考場,但不得互相借用。
3. 與考試無關的其他物品,一律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尋呼機、手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4.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秩序。
5.考生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考生號、準考證號等欄目。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無效。
6.考生必須在試卷規定地方答題,答案書寫在草稿紙上無效。
7.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喧嘩、左顧右盼、打手勢等,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
8.考生不得提前交卷,不準將試卷、答卷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9.考試完畢后,請妥善保管準考證,不要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