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全國教育大會和全國公安工作會議精神,不斷深化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培養機制改革,全面加強公安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根據公安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0〕139號)精神,結合福建省實際,制定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公安普通高等院校(以下簡稱公安院校)包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鐵道警察學院、南京森林警察學院和福建警察學院6所院校。福建警察學院司法警察類專業招生參照本辦法執行。
一、報考和招生條件
(一)報考資格
報考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的考生,應取得2020年高考資格,報名參加福建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制度;
4.遵規守紀,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熱愛公安事業,立志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刻苦學習、拼搏奉獻;
6.普通高級中學畢業;
7.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質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條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檢標準和體能測評標準;
10.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鐵道警察學院、南京森林警察學院和福建警察學院公安類專業,限戶籍在福建省范圍內的考生報考。其中,福建警察學院公安類專業實行面向福建省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生源定向招生,公安類專業招生計劃按設區市分別編制,考生必須具有該設區市戶籍,且在該設區市報名并參加高考。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鐵道警察學院、南京森林警察學院和福建警察學院公安類專業招生計劃見附件1、附件2。
(二)招生條件
1.政治條件。凡報考6所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的考生,除按《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規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外,還須經公安機關考察合格。
對于報考6所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考生考察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由考生戶籍地或居住地的縣級公安機關為主負責,具體由縣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組織協調落實,并統一使用《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考察表》(附件3,以下簡稱《招生考察表》)。《招生考察表》可向戶籍地或居住地(報考地)的公安機關派出所索取(從公安內網廳政治部網頁“表格下載”欄下載),也可自行從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http://gat.fujian.gov.cn)“政務公開-通知公告”欄下載打印。
2.從事公安工作適應性。主要從報考動機、言語表達、身體協調性等方面(面試項目見《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面試表》,附件4),辨識考生是否適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從事公安工作。
3.身體條件。報考6所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的考生除執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身體健康狀況標準外,參照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須參加現場體檢、審核合格(體檢項目見《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檢表》,附件5)。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其中報考福建警察學院的男性考生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體重:男性體重指數(單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視力:任何一側裸眼視力均為4.8及以上;色覺:無色盲、色弱。外觀:無少白頭,無胸廓畸形,無脊柱側彎、駝背,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體無影響功能的瘢痕,面頸部無瘢痕,無下肢靜脈曲張,無腋臭,共同性內、外斜視不超過15度,無唇、腭裂或唇裂術后有明顯瘢痕,無各種殘疾。
(2)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的有關規定執行,測評成績合格(測評項目見《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能測評表》,附件6)。
4.成績條件。高考文化考試成績符合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
二、招生辦法
(一)宣傳與組織報考
1.各市、縣(區)公安機關和招生院校要積極向考生做好宣傳工作,各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有關中學應予協助,向考生講解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招生的有關規定,指導符合條件的考生報考。
2.考生應在本科提前批填報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志愿,具體辦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制定。
3.對志愿報考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的考生,招生人員和考察單位可到考生所在地和有關中學,了解考生政治思想表現及其他有關情況。
(二)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和考察
報考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省公安廳組織的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并接受公安機關的考察。考生需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或戶籍證明)、普通高中學生畢業證書、《招生考察表》和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片4張,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參加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的考生,須事先在手機上申領閩政通APP健康碼,提交本人5日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呈陰性的報告,在現場一并提交工作人員進行核驗,并接受現場體溫檢測,按要求佩戴口罩。填報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志愿但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時參加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的考生,作放棄志愿處理。
1.參加對象
報考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第一志愿的線上考生,分別按文、理和男、女招生計劃數的1:3比例,其中福建警察學院公安類專業按面向設區市的文、理和男、女招生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考生名單。省教育考試院于8月1日12時前向省公安廳政治部提供參加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考生名單,并在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www.eeafj.cn)公布。
2.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時間、地點
時間:8月2日-4日(上午8:00-11:30,下午2:45-6:00)。其中:8月2日安排福州、寧德、平潭綜合實驗區的考生,8月3日安排廈門、漳州、泉州、莆田的考生,8月4日安排三明、南平、龍巖的考生。
地點:福建警察學院(福州市倉山區首山路59號)。
以上時間、地點除因特殊情況調整外,不再另行通知。
3.程序和方法
按面試、體檢、體能測評順序進行,每位考生只能參加一次。具體方法如下:
面試、體檢、體能測評依照上述從事公安工作適應性、身體條件要求,對考生進行辨識檢查測評,并當場公布結果。面試或體檢不合格者,均不安排參加下一環節檢查或測評。考生對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結果如有疑義,應當場向復核投訴組提出,由復核投訴組進行復議,并將復議結果告知考生,復議結果為最終結論。當場未提出的,事后不得再提出復議申請。
4.考察
報考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的考生在認真如實填寫《招生考察表》中的“考生基本信息”“考生經歷”“家庭成員信息”欄目后,到戶籍地或居住地(報考地)的公安機關派出所進行考察。公安機關派出所應遴選政治堅定、公道正派、嚴謹細致、擔當負責、熟悉業務、經驗豐富的在編在職人民警察,本著服務考生原則,通過網上核查、走訪調查、檔案審核等方式,認真、及時、全面開展考察工作,研究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察意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經負責人簽字,加蓋派出所公章后,將《招生考察表》密封交給考生,由考生自行送往縣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審核;縣級公安機關應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審核意見,并經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密封后將《招生考察表》交給考生帶到面試點;省公安廳政治部對考察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研究作出考察結論,確保錄取考生的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
異地參加高考考生的招生考察工作,由考生現居住地(報考地)公安機關向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發函,請其協助、配合做好考生考察工作。異地參加高考并有報考公安院校公安類意愿的考生應適當提前開始辦理考察手續。
5.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費用
參加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的考生須按原省物價部門規定交納面試費100元。考生路費、食宿和核酸檢測等費用自理。
6.組織實施、監督與名單報送
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工作由省公安廳和公安院校具體組織實施,招生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報考公安院校經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合格的全部考生名單及時(8月5日上午12時前)一次性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三)錄取
1.報考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的考生,參加普通高等院校統一招生考試,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錄取,執行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2.報考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在考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和考察均合格的基礎上,梯度志愿分別按文、理和男、女招生計劃數的1:1.2比例投檔(其中福建警察學院公安類專業按面向設區市的文、理和男、女招生計劃數1:1.2的比例投檔),院校審檔后擇優錄取。
3.錄取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及時向省公安廳提供各公安院校錄取公安類專業考生名單。
三、招生紀律
(一)招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期間,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完善應急預案,備足防疫物資,加強健康檢測和核驗,強化個人防護,做好場所消殺,壓實安全責任,確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安全。
(二)在招生工作中,有關人員應嚴格遵守招生紀律,認真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切實維護考生的正當權益,保證公安院校的招生工作平穩順利進行。對于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負責任造成重大失誤的,要依法依紀從嚴查處,并取消今后從事招生工作的資格。
(三)凡違反本辦法錄取的考生,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將取消學生的入學和就學資格,并通報有關單位。
附件:1.2020年公安部屬院校在福建省招生計劃表
2.2020年福建警察學院公安類、司法警察類專業招生計劃表
3.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考察表
4.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面試表
5.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檢表
6.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能測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