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組織機構_周口師范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學校成立由校長、主管副校長、紀委書記,以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對各類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
第八條招生就業處作為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和完成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九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工作。
第七條學校成立由校長、主管副校長、紀委書記,以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對各類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
第八條招生就業處作為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和完成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九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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