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關問題說明_齊魯師范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簡章
三、有關問題說明
錄取原則: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擇優錄取。
(一)院校志愿:根據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且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后續志愿考生。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且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后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二)專業志愿:
1.普通類:
對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專業志愿分配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山東省公費師范生錄取原則:進檔考生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專業及定向就業市。考生總成績相同時,依次對比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等級考試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等級考試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
山東省普通類常規批錄取原則:根據考生高考總成績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2.藝術類:
(1)美術類專業
山東省:使用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分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
山東省公費師范生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專業及就業地市,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關省份相關專業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者。
(2)書法學(師范類)專業
山東省:使用山東省書法類聯考成績(聊城大學平臺)。對進檔考生按投檔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音樂類專業
山東省本科:使用山東省音樂類聯考成績(濟南大學平臺)。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關省份相關專業(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者。
山東省專科:認可其他本科院校相關專業類別內的相同或相近專業合格成績,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舞蹈學專業
使用山東省舞蹈類聯考成績(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平臺)。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投檔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者。
(5)舞蹈學(健美操方向)專業
使用山東省健美操聯考成績(山東體育學院平臺)。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投檔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者。
3.體育類:
山東省體育類本專科專業,使用山東省體育專業測試成績,按進檔考生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關省份相關專業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者。
外語語種: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但齊魯師范學院公共外語科目為英語(學校不對非英語語種的學生單獨開設語言課程)。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其他要求:無男女比例限制,無單科成績限制,無口語加試要求。
畢業證書: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頒發齊魯師范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學歷證書。符合國家和學校學位授予標準的本科畢業生,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畢業生就業:齊魯師范學院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將學生就業工作作為學校生存發展的生命線,在全省高校人才培養工作和畢業生就業工作等各項評估中,均獲得了優秀成績。齊魯師范學院重視畢業生技能訓練和創新創業教育,加強職前培養,提高實習效果,畢業生總體就業率在全省同類學校中名列前茅,受到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好評。
獎勵、資助政策:學校出臺了《齊魯師范學院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齊魯師范學院省政府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齊魯師范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齊魯師范學院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齊魯師范學院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齊魯師范學院校級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齊魯師范學院特殊困難補助管理實施辦法》等資助政策,建立了融多種形式于一體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每年新生報到入學時,設立“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收費標準:齊魯師范學院實行學分制收費,普通學生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的收取,執行物價管理部門統一核定的標準。退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新生復查:新生報到后,若入學資格初步審核合格,予以注冊學籍。按照國家規定,學校將在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進行復查,復查合格后取得正式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若復查中發現存在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報請有關部門查處。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齊魯師范學院普通全日制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試行)》執行。
公費師范生有關說明:齊魯師范學院公費師范生包括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英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小學教育、學前教育、美術學等7個專業,招生層次為本科。
報考條件:符合以下條件的山東高中階段學校學籍畢業生均可報名參加公費生招生:①熱愛所報考專業及將來從事職業,品行良好,遵紀守法。②通過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且夏季高考成績不低于我省規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③自愿承諾簽訂并履行公費師范生協議,保證畢業后在定向就業單位工作不少于6年。④身體健康,報考公費師范生要具備認定教師資格的身體條件等。
優惠政策:公費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住宿費,并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所需經費由省財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標準撥付高校。其中生活補助經費標準為每生每年4000元,學校按每人每月(共10個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標準足額發放。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逐步提高經費撥付標準和生活補助標準。公費生應按協議就業,由相關部門根據協議規定落實工作崗位,有編有崗,違約者需承擔相應責任。